“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会把交通法规牢记在心。”摩托车驾驶员张某说——4月4日上午,张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上路,被交巡警查出涉嫌多起违法。他除驾照被吊销外,还将面临2000多元罚款。
4月4日上午,两江新区交巡警支队民警在金通大道与天山大道路口设点,对过往车辆例行盘查。11时许,一辆牌照为渝GW8XXX二轮摩托车朝着卡点驶来,驾驶员没有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张某一直支支吾吾,不配合民警执法。随后,民警在系统中查询到,该车状态为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同时,驾驶员张某还存在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张某顿时慌了神,解释称自己一直没有时间去审车,希望民警从轻处理。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收缴机动车的处罚;对他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给予扣4分,罚款150元处罚。
“辛辛苦苦考来的驾驶证,因为一时心存侥幸被吊销,还要承担几千元的罚款,我肠子都悔青了。”张某告诉民警,以后开车上路,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交规。 重庆晚报记者 陈英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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