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都路政大队联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公安、城管、120救护和中川乡政府等部门依法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起违法建筑和违法设施进行了强行拆除。
3月14日,乐都路政大队在巡查中发现省道307线川哈公路川官段K84+600米处公路右侧(民和县中川乡光明村二社)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有人正在开挖地基。经调查,当事人未经国土部门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修建房屋和水渠,拟修建的水渠在公路涵洞进水口处,部分房屋基础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严重影响公路涵洞泄洪需求,危及公路安全。为此,乐都路政大队和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分别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收到上述《通知书》后不但拒不履行改正义务,反而继续强行施工。为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乐都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会同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汇报案件查处情况,引起了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召开办公会协调公安、城管、120救护、中川乡政府等部门制定了《拆除违法建筑和违法设施的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部门组织人员56人,执法车辆7辆,租赁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各1台,对该违法建筑和违法设施进行了强行拆除,有效的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路产路权。同时,对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海东市电视台对此次拆除行动进行了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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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雷华 SN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