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即使是和自己的父母,30多岁的黄先生也能因为钱而翻脸。在半个月里,黄先生竟然三次来到自家的超市闹事,不仅砸店,还划车,泼机油。究竟有多大的矛盾,让儿子和母亲闹到这个地步?
半个月三闹自家超市
9日上午,黄先生提着两瓶机油,来到沙坪坝山洞的一家超市门口,随手将机油泼在了超市内。民警赶来时,作恶的黄先生并没有走,而是逼超市的店主还钱。而民警一见到黄先生,也明白了此事的原因,因为这是半个月来,黄先生第三次来到超市闹事了。
民警介绍说,3月26日,他们就接到该超市的店员报警,称有人拿着棍棒到店里来一顿乱砸,造成大约3万多元的损失。民警发现,砸店的黄先生,正是超市店主陈女士的亲生儿子。
民警在了解到情况后,当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本以为黄先生不会再采取过激方式了。本月8日,黄先生再次来到山洞,砸坏母亲停放在超市门口的越野车的挡风玻璃,并在车身两侧划痕。民警再次出警,因考虑到黄先生的行为都是由家庭纠纷矛盾引起的,便对其进行劝阻告诫。
母亲卖房儿子要分钱
儿子怒砸母亲的超市,到底是为什么呢?
民警了解到,原来早在2008年起,母子二人就在山洞一起经营这个超市。为了方便,陈女士在山洞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着母子二人的名字,她还给儿子黄某买了一辆长安车用于日常拉送货。2012年黄某离开了超市,母亲给了他75000元作为利润分成,双方当时无争议。
后来母亲陈女士想将此房卖掉,于是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叫来了儿子,让他签字。但黄某认为自己也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也应得到部分卖房款,同时还应分得超市三分之一的股份。母亲拒绝了儿子的要求,于是黄某就选择乱砸超市的方式,逼其母支付其卖房款以及黄某认为共同经营超市未分得的盈利共计30万元。
得知要被拘留松了口
已过而立之年的黄先生认为母亲有一直抚养他的义务。
鉴于黄先生三次过激行为,民警出警并依法取证,并告知他,鉴于他的违法行为是由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如果他不愿意达成调解,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
见公安机关“动硬”了,黄先生松了口,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目前,经过民警的调解,母亲陈女士同意支付儿子23万元。黄先生则表示,今后不会再采取类似过激的方法对待母亲。虽然黄先生如愿以偿分得财产,但一个家庭却失去了原本浓浓的母子情。
民警提醒:金钱有价情无价,当家庭存在矛盾纠纷时,应采取合法手段积极协商解决,否则在失去亲情的同时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摄影 甘侠义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