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文/记者 邓莉 图/通讯员 周永强)5月6日上午,“全民参与公益 互助交融共享”新疆阜康市“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启动仪式在阜康市文化路社区文化小区广场举行,这标志着阜康市全民公益活动全面启动。
阜康市“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阜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海燕宣读了《全民参与公益活动倡议书》。阜康市委书记、天池管委会党委书记张晓文为新成立的九支志愿服务队授旗。阜康市各基层党工委、市直机关单位、爱心企业现场进行了捐款及“博爱助医”救助金现场发放。
阜康市委书记、天池管委会党委书记张晓文致辞
据介绍,自2012年5月起,阜康市将每月26日确定为“公益日”,坚持“一月一主题”的原则,依托重大主题活动、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等,确定每月的活动主题和内容,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维护祖国统一、现代文化引领实践、促进民族团结、推进依法治市、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等相结合,广泛地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唱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主旋律。
新成立的九支志愿服务队
近年来,阜康市以机关单位、社区、学校、民间志愿团体为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126支,建立党员、职工、青年巾帼、法律、环保、助残、文体等志愿服务组织21个,注册志愿者从3年前的几百人增加到了8000余人,广泛开展了捐资助学、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应急救护、法律咨询、政策宣传、爱心救助、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为突出特色,实现品牌引领,阜康市还开展了“一区一品一特色”创建活动。先后推出了沙尼汗居家养老服务站、太阳花爱心联盟、文明志愿劝导队、6点半学校、爱心妈妈志愿队等各具特色的品牌志愿服务队伍。今后,阜康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面,让志愿服务队伍示范效应转化为社会效应,切实把志愿服务内容项目与群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民公益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志愿者为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
据了解,2016年,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条例》,对全民公益的基本概念、活动原则、参与主体、各方权益、激励表彰等进行了规范。昌吉州党委下发了《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将每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全面推广和深化全民公益活动。
责任编辑:李诗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