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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7年多,很多公共场所仍未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
记者从深圳市残联与深圳交警获悉,从6月1日起,市交警局和市残联将联合开展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秩序整治行动,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市交警局将对停车场管理单位或占用人处罚500元。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残联主办,市残联、市交警局等单位协办。今年深圳市助残日的主题为“推进残疾预防,共建全面小康——让我们携手把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还给残疾人”。这是深圳市、区残联等单位通过在全市全面开展百项助残活动之一。
记者调查了解到,《深圳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推出7年多,但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依然大量匮乏,包括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都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为残疾人出行带来较大不便。
现状:专属停车位要么难找要么被占用
深圳市残联理事长侯伊莎倡议,把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还给残疾人,携手创建文明城市。
侯伊莎介绍,《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城市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车辆使用。违反规定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占用人处500元罚款;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行为未加制止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停车场管理单位处500元罚款。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早在2010年3月1日即推出实施。时隔7年,南方日报记者近日走访福田、罗湖多个小区和商城,发现要么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即使少数存在停车位的,不是不好找,就是存在被占用的现象。
“我在深圳乃至全国遇到的问题,是没有车位可停。”郑卫宁慈善基金会前秘书长刘海军是深圳第一批驾驶汽车上路的残疾人。他指出,虽然国家及省市都有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保障法规,但绝大部分停车场仍然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即使在国家机关单位都没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我只好把车停在普通停车位。”
“由于种种原因,为他们设置的停车位,往往被健康市民占用,常使残疾人朋友出行不便。”侯伊莎称。
观点:残疾人停车位建设折射城市文明程度
目前深圳停车位紧缺。此前官方数据统计,深圳登记的经营性停车场共有4200多家,其中社会公共类停车场约1200多家,住宅类停车场约2500家,临时类停车场约470家。登记停车位近100万个,实际停车缺口200万个左右。深圳机动车持有量现已超过340万,约每3辆机动车共有1个停车位。如何腾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牵涉到公共资源的让渡和经济利益的调配。
刘海军建议,政府部门如果重视此事,需要建立处罚力度较重的执行机制。“很多城市要么没有执行处罚,要么处罚力度轻了。”
目前的尴尬在于,执法部门如果要重罚,将会出现重罚执法部门自身及重要政府机关单位的局面。记者从深圳交警获悉一份应该建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公共场所名单,涉及区委、公安局、检察院、社保局以及口岸、医院、公园、博物馆、美术馆、车管所等102个公共场所。
刘海军介绍,深圳目前接近200名残疾人拿了C5驾照在用车。“国外城市一般不看残疾人驾驶员的数量,哪怕一座城市没有一个残疾人,也会在门口最近的地方留两个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刘海军说,虽说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太小众,但是没有残疾人停车位,就会在城市文明建设过程中出现反差。“这不是专属残疾人个体的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李荣华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