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律工作者的黄根福,居然到被告居住小区行窃而被行政拘留,拘留期满后继续从事法律工作。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下,近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开除了黄根福的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
黄根福原是浙江省金华市某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2016年下半年,他接受委托,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案件要开庭了,可案子的被告还行踪不明。为了打听被告的相关消息,黄根福来到被告曾居住过的某小区,随手推开一户人家虚掩着的房门。只见房间里空无一人,茶几上散放着一些现金,黄根福将900多元现金揣到口袋里匆匆离开。公安机关迅速破获了此案,今年2月对黄根福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黄根福拘留期满后继续顶着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执业。前不久,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对此进行查实后,认为黄根福知法犯法,他实施盗窃的行为有损法律工作者的形象,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品行要求,于是向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依规叫停黄根福的执业。前不久,婺城区司法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与黄根福原执业的法律服务所共同决定对他给予开除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处理,并按程序办理了黄根福的执业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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