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购”早在2012年就在深圳出现,此后相关平台越来越多,掉入“一元购”陷阱的人也越来越多。
笔者曾多次碰到“一元购”广告,但从不相信“天上掉馅饼”。何况,抽奖规则全由平台决定,抽奖过程完全不透明。可不少人还是上当了,这主要是因为“一元”是小钱,而平台展示的高价商品很诱人。
有《彩票管理条例》起草人分析,“一元购”是一种非法赌博。有法学专家认为,“一元购”已经触犯《刑法》,是典型的非法经营。
同时,专家明确指出,工商、公安、彩票管理等相关部门都可以监管“一元购”。但在新华社记者去年的采访中,工商、彩票管理等相关部门均表示,“一元购”不属于其监管范围。
为何“一元购”在法律专家眼里有法可依,有关部门应该监管,而监管部门却不认同?这大概是因为,两方对“一元购”和现行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不同。那么,能否形成共识呢?不能一直这么“分歧”和“僵持”下去吧?
不可否认,由于互联网经济发展较快,有些法律法规出现了滞后,用老法律监管新现象未必适合。但像“一元购”这种现象,不管平台玩什么花样,其违法行为的本质是难以掩饰的。
因此,监管层面不该无动于衷。要准确理解“一元购”和现行法律,尽快达成共识;要明确主管部门,然后有分工、有协作。同时,要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元购”已经存在了五六年,目前似乎只有媒体曝光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健康的社会生态、经济生态,显然不能只指望媒体监督来治病。如果说媒体曝光已经跑完了第一棒,接下来,该监管者跑第二棒了。 (工人日报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