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黄某支付原告石某经济损失31 300元,判决被告吕某支付原告石某经济损失12 500元,驳回原告石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两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经生效。本案中,雇主黄某承担了主要赔偿责任,户主吕某因未尽安全监督责任也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015年10月,黄某雇请石某帮忙做工。某日下午,吕某之父吕某甲对黄某说不要石某来做,要求黄某独立完成,黄某没有对石某说明此事。第二天,石某仍来到吕某家安装壁柜,当用黄某带去的人字木梯安装二层壁柜时,因木梯滑动,导致石某摔倒地上受伤。石某受伤后,没有得到两被告的赔偿,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与吕某达成安装壁柜的合约后,雇请石某为其工作,石某接受黄某的旨意为其提供劳务,两者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黄某是雇主,石某为雇员。黄某对石某在劳动过程中遭受的损害要负主要赔偿责任。但石某在劳动过程中,不注意安全,以致因木梯滑动而摔倒受伤,对此次损害后果应负一定责任。吕某明知自己屋内安设了地板,轻信危险不会发生,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亦未尽到安全监督责任,对此次损害也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2015年10月,黄某雇请石某帮忙做工。某日下午,吕某之父吕某甲对黄某说不要石某来做,要求黄某独立完成,黄某没有对石某说明此事。第二天,石某仍来到吕某家安装壁柜,当用黄某带去的人字木梯安装二层壁柜时,因木梯滑动,导致石某摔倒地上受伤。石某受伤后,没有得到两被告的赔偿,故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与吕某达成安装壁柜的合约后,雇请石某为其工作,石某接受黄某的旨意为其提供劳务,两者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黄某是雇主,石某为雇员。黄某对石某在劳动过程中遭受的损害要负主要赔偿责任。但石某在劳动过程中,不注意安全,以致因木梯滑动而摔倒受伤,对此次损害后果应负一定责任。吕某明知自己屋内安设了地板,轻信危险不会发生,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亦未尽到安全监督责任,对此次损害也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