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北京警方了解到,公安机关针对近期出现的“共享睡眠舱”进行调查发现,其中存在治安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就此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
北京市公安局负责人说,针对中关村出现“享睡空间”太空舱的新闻报道,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针对这种新兴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安机关监管范围、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主动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这种太空舱属于北京一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工商执照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经营范围以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还有多处“享睡空间”太空舱放置点。报道中提及的太空舱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某广场地下二层,规格长约2.1米、宽约0.9米、高约0.9米;入住无须登记身份信息,通过手机注册扫码后即可使用。
这种太空舱是以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符合《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旅馆业,应向属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未经许可前不得私自营业;根据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共享床铺”属于宾馆业态,对外经营须通过相应消防行政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警方调查发现,这些太空舱无须登记身份信息即可使用,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藏身落脚;太空舱为封闭式,内部空间狭小,发生火灾后无法及时扑灭逃生,存在治安和消防隐患。
随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约谈“享睡空间”太空舱所属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讲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应履行相应法定手续,如未经许可私自经营,将依法予以查处。公司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公司将严格守法经营。
目前这家公司在全市设立的16处场所已停止运营,将立即着手太空舱拆除和撤离工作。 北京警方负责人表示,首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履责,全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新兴业态,警方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法律政策宣传,指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推动其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在安全的前提下享受服务。
延伸阅读
多地暂停“共享睡眠舱”
网红产品缘何遇运营尴尬?
手机轻轻一扫二维码、无需身份登记就可以低廉的价格享受私密睡眠空间。近期,出现在北京、上海等地的“共享睡眠舱”颇吸引人眼球,然而刚刚推出不久,这一新鲜事物就紧急暂停运营。
未热先撤
多地“共享睡眠舱”暂停使用
近日,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出现了一种名为“共享睡眠舱”的事物。没有押金、没有额外计费、不用登记身份证、打开手机扫码就能睡、最低6元半小时……简单的操作模式和低廉的价格引来民众围观。
然而,这种“共享睡眠”概念还没来得及让大多数民众“尝鲜”,就迎来了暂停使用的命运。
缺乏监管 “共享睡眠”背后隐患多
针对“共享睡眠”这一新概念的出现,既有支持声,也有反对声。
支持者普遍认为,这种睡眠舱使用简单、价格低廉,满足了不少上班族小憩的需求,与此同时,也有反对者认为,睡眠舱的卫生、安全隐患巨大。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共享单车不同,“共享睡眠舱”一出现就引起较大争议,主要原因是它所属的行业不同于共享单车。
“尽管经营者强调,睡眠舱只给某些写字楼的内部员工使用,且不是24小时服务,但它本身是提供给别人休息用的,且是一个市场化、有营利的行为,从经济业态来看就应该列入旅馆业的范围。”苏号朋强调,从提供服务内容看,有必要按照旅馆业来管理“共享睡眠舱”。
他强调,“共享睡眠舱”的运营涉及到消防、卫生、治安等一系列管理问题。如果在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监管的情况下进行经营行为,本身是违反工商管理的相关法规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朱巍也认为,在国内,宾馆、旅馆的经营均需工商、卫生、消防等多部门批准,但现如今的“共享睡眠舱”并不具备这些资质,这就隐藏着许多隐患。这些“共享睡眠舱”必须取得线下宾馆的相关资质,确保使用者健康和安全后才能上线。
“共享经济”热潮下,
什么能与人“共享”?
“共享睡眠舱”的尴尬遭遇,也让人们开始思考,“共享经济”热潮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产品,究竟真的属于共享经济,还是只打着“共享”的名号?
在苏号朋看来,“共享经济”并不是准确的法定或者政策上的概念,“从广义角度理解,只要一个商品或服务让不特定的多数人来使用,就可以叫做‘共享经济’。”
他认为,目前的“共享睡眠舱”和共享单车基本是一样的模式,可以将它列入广义“共享经济”范围内,它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但从另一方面看,并不是所有事物都适合“共享”。这种与身体无缝接触的“共享睡眠”在安全、卫生等方面难以保障,其合理性就值得考量。
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也认为,现在共享很“时髦”,但不是每种“共享”都是有稳定、长期需求的,也不是每个套上“共享”的新事物都有创新点,还是要经过市场和社会的检验。
在他看来,从熟人间的分享,到依靠移动支付实现陌生人间的分享,共享经济的时代意义在于打破“一切都要追求拥有”,而变为“不求拥有,但求使用”。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