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6日,覆盖全区开展的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将正式拉开帷幕,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重超载货车、“营转非”客车和校车共六类重点车辆,将在此次整治中被重点查处。
2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此次整治将持续到12月31日,并将围绕源头、高速、国省道、农牧区“四个主战场”展开,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四类违法行为,并通过整治有效减少亡人事故、防止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整治,交警部门将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平台,对被查处的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将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推送给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与往次整治不同的是,此次整治将从源头着手,集中清理六类重点车辆隐患,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大对路面查处针对性。
与此同时,会同安监、运管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危化品运输车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限速装置的,立即停运整改;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要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强制报废。对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企业,建议运管部门予以停班处理。
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运管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的要通报运管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收缴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证。
而对于重点车辆安全带残缺不全的、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的,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并依法处罚驾驶人。
整治期间,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其它执法站也实行相应勤务机制,严查各类突出违法,以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