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大现在输给法律,女博士早就输给道德
近日,有媒体针对北大女博士涉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随后将母校告上法庭一事,刊发了一篇名为《北大一博士被撤销学位诉母校终审胜诉》的报道。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
根据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程序违法,因此撤销此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因涉论文抄袭被撤销学位状告母校
法院:学校程序违法,撤销北大撤销学位的决定
北大:因撤销程序违法输给法律
女博士:因抄袭、不接受处罚输给道德
据该媒体报道称,法院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
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
而在北京时间记者看来,此案虽然让北大输给了法律,但涉事的女博士于艳茹早就输给了道德。
北京时间记者认为,法院判决看上去是判北大输了,但北大输不过是在程序层面,这也要求北大今后在学术风气调查、处罚层面更加规范,同时也需要相关法规更加的地细化和完善。
根据公开报道,于艳茹坚持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
于艳茹接受某记者专访时曾表示:
这件事“错误是因为我对杂志和文章定位有误以及写作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失误”。
这其实是她自己的主观原因。但不论她怎么辩解,于艳茹作为一个接受过多年学术训练的人,应相当了解相应学术文章的规范,尤其是在论文中大段引用时应注明其出处,出现这种错误如果不是她学术道德有问题,那就是她根本没有撰写学术文章的常识和素养,又或者干脆兼而有之。
当然,对于于艳茹来说,或许可以在自己内心深处将行为合理化,可以用自己学习到的语言能力来修饰装扮。
有趣的是,于艳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其两次向《国际新闻界》发邮件,通知将署名单位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改成未来的工作单位,并声称“如果更改了,北大根本不会被卷入这场舆论风波”,但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的工作单位要成为背锅者而卷入“舆论风波”了。
那么这就让北京时间记者很为所谓的“未来单位”担忧了。
有这样一位员工,即便她凭借程序问题取回了自己的学位,谁又知道哪天会不会再掀起一个“舆论风波”呢?
到时候她可以再说自己“写作经验不足”,反正经验这种事儿,从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了。
祝于艳茹好运,祝她的新单位好运。
对于“于艳茹”案,您怎么看?
责任编辑:初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