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四川购买无人机必须实名制了
而且驾驶员还得考驾照!
近年来,无人机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各个领域,成为人们送货、航拍、勘测、农用、娱乐的好帮手。然而,由于缺乏行业监管,不少飞行爱好者大量私自购买,随意随地放飞,衍生了“黑飞”和“乱飞”,给飞机的飞行安全和机场的运行秩序带来了极大的隐忧。
9月20日起,《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今后购买无人机必须实名制登记,无人机驾驶人员也必须依法考驾照。
好了,敲黑板,划重点!
新规都说了些啥?看这☟
购买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
登记完成后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
《规定》明确,今后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在无人机上安装飞行控制芯片、设置禁飞区域软件,采取防止改装或者改变设置的技术措施。
☞生产企业应当对其无人机产品的名称、型号、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产品类型和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和后果,并提供登记标志打印材料。
☞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当登记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
☞单位应当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登记完成后,在民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
而且这些你也得注意:
①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原所有者应当及时注销原登记信息。
②变更后的所有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登记信息。
③禁止改装民用无人机的飞行硬件设施或者改变出厂飞行性能设置。
无人机驾驶员必须依法考证
《规定》指出,除:
“操作空机重量小于等于4千克、起飞重量小于等于7千克民用无人机”
“在室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
“拦网内等隔离空间运行民用的无人机”
这三种类型的无人机外,其他民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
今后,全省空域将划分为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民用无人机的飞行空域实行分类管理:
①民用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飞行,应当依法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实施,飞行全程接受监控。
②民用无人机在报备空域内飞行,无需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审批,但应当服从报备空域管理者的管理。
③民用无人机在自飞空域内飞行,无需飞行空域和飞行计划审批,但不得超出该空域规定的范围,且应当在驾驶员视距内操作飞行。
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划设需求,经空域主管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布,管控空域为除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之外的空域。
未经批准,以下区域禁止民用无人机以下飞行:
①民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和军用机场沿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围内的净空保护区域”;
②军事管理区、监狱、发电厂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③铁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
④大型军工、通讯、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
⑤省和市(州)人民政府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
未如实登记 最高可罚3万元
《规定》同时明确,机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相关地面设施,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及民用无人机禁飞区边界、路口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牌。
凡事:
①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提醒、警示购买者;
②未按规定登记或者粘贴登记标志;
③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者及时注销原登记信息;
④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
⑤未按规定登记、粘贴标志并实施飞行活动,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同时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者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上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民用无人机,由机场所在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指出,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进行飞行活动,或者未粘贴规定登记标志的民用无人机飞行的,可以向民航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你知道黑飞有多危险么?
2016年5月28日,一架无人机飞上2100米的高空,闯进了成都双流机场东跑道航班起降空域,造成机场东跑道被迫关闭,55个航班不能正常起降。这是成都机场首次发生因无人机影响航班正常起降的事件。
民航西南空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相比其他飞行物,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可以达到几千米,对于飞机的起降构成很大的威胁,其构成的碳质材料、飘忽不定的移动速度,让飞机雷达很难侦测,一旦发生相撞,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躲避,飞机不得不绕开几十公里飞行,机场也不得不改变运行模式。
■2009年11月25日晚7点50分 7个直径近1米的孔明灯,随着气流飘到成都双流机场跑道上空,导致3架飞机地面等待、3架飞机空中避让减速。
■2012年6月29日一只风筝侵入双流机场净空空域,使得原计划从西跑道起飞的8个出港航班只好从东跑道起飞,西跑道因此停用44分钟。
■2015年7月15日双流机场北端净空1.8公里处(武侯金花桥附近)受无人机影响,被迫将双跑道运行模式改为单跑道运行模式,通行能力下降30%,造成严重的航班延误和积压。
■2016年5月28日在距离龙泉柏合寺导航台17公里处,发现一形似无人机的升空物体,双流机场被迫更改运行模式,共计55个航班受到影响。
■2016年8月2日 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一红色无人机,造成15个航班在滑行道上、13个航班在机位上等待。
其实早在去年9月,
四川就发布过最严“禁飞令”!
(回顾点这里)☟
【四川最严“禁飞令”来了 无人机黑飞要遭起!】
要求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无人机、航空模型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不得在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飞行。如有违反,军民航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华西都市报(ihxdsb)综合四川在线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华西都市报”】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