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清镇市2017年第二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公布“老赖”117人,包括自然人106人、法人11人。
在发布会上,清镇市法院、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交通部等部门表明了联合惩戒的决心,势必打破各地区、行业之间的壁垒让“老赖”无处可逃。
此次曝光的“老赖”名单涉案金额达8500多万元,自然人中最高涉案金额为1400多万元,最低涉案金额为4050元。法人最高涉案金额为800多万元,最低涉案金额为18万余元。无论欠债多少,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都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在推进清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法院是“排头兵”,但仅靠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所以对严重失信、纳入“黑名单”的社会法人或自然人,清镇市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
在工作方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不再招录(聘)“老赖”,并将失信情况作为在职人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公共资源分配方面,限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国有林地和其他国有自然资源;
行业准入上,限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行业;
在金融财产上,冻结被执行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并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在出行方面,不得享受出境旅游相关服务;
此外,多部门还将在方方面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实习记者 李思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