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必须知情
坐网约车,司机能“悄悄”给乘客差评,差评多的乘客就难打车?近日,一则“滴滴乘客司机互评”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有驾驶员爆料,称除了顺风车,其实在快车司机端,也有对乘客的评分机制,只不过乘客对此并不知情。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一些网约车公司,应用了“司乘互评机制”,除却乘客评价司机外,司机也可以给乘客打分甚至“差评”,或将影响乘客约车,星级高乘客或会优先打到车。(9月18日《信息时报》)
进行网购的人在选择商品前,都会或多或少地查看商品的评价,并以此作为选购商品的参考。与之相类似,网约车行业也推出了司机对乘客的评价机制,而且差评还可能影响到乘客约车。笔者认为,在有效保护乘客权益的相关规则没有完善前,不宜盲目赋予司机对乘客的差评权,否则就可能侵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必须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监督权。电商平台则应全面、客观地展示商品的好评、中评、差评,不屏蔽和删除差评,不故意“淹没”差评声音,确保消费者轻而易举地查看各种评价。
网约车行业的“司乘互评机制”无疑变相地侵害着消费者的上述权利。据报道,很多乘客对司机的评价并不知情,司机的差评还可能影响到乘客约车。这说明乘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均受到侵犯。很难约到网约车,乘客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哪位司机打了差评,更不知道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其蒙在鼓里,很难想象这是消费者受到的待遇。而假如乘客知道存在互评机制,则可能心存顾虑,不能真正自由地行使评价权。要知道,乘客因给差评受到打击报复的事例并不少,司机对给自己打差评的乘客作出差评同样轻而易举。因此,“司乘互评”就有可能异化为“司乘互相好评”。如此,消费者的监督权何在?
简而言之,当前的“司乘互评机制”不能变相侵犯乘客的自由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原则上应取消司机对乘客的差评权,有效维护消费者的监督权。即便保留司机差评权,也应重新制定规则,如可采取单向盲评机制:让司机无法知道是哪位乘客给自己打差评,谨防其以差评还击乘客;司机给消费者打差评则应提交相应证据并由系统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有权知道缘由并申诉。这样才能让消费环境更加公平有序,让消费者的权利落到实处。 (法制日报 史洪举)
带娃开出租车
公共政策别忘了单亲妈妈
武汉带娃开出租车的单亲妈妈李少云的生活困境,因为得到了媒体的曝光,正在陆续得到解决。目前,武汉市、区两级妇联都对李少云家进行了探访,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援和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此外,女儿上幼儿园的问题得到了汉阳区教育局的出手相助,据悉,区教育局将会为李少云3岁的女儿提供免费入托服务。
除了官方动作,民间救助也被发动起来,她的出租车司机朋友们正在帮她寻找下家,滴滴出行总部也愿意为她提供一辆可以开网约车的车,汉南区的一位妈妈则表示可以免费给母女提供住处,洪山区的“蝴蝶园儿童之家”幼儿园愿意免费提供入托,不少人还自发看望和慰问了李少云母女。
至少到目前为止,李少云面临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撬动外界力量介入的因素自然是媒体,我们很难说这样的做法有什么问题,我们只能说社会在这方面的努力还远远不够。毕竟,遭遇“李少云式”困境的人,并非只有李少云一个,而存在一个不可小视但同时被公众忽视的群体,即单亲妈妈。
李少云所陷入的困境,也许有一部分可以归结于她的个人因素。然而,真正把她逼到生活角落的因素,在于作为单亲妈妈的她,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对于任何一个时代的女性来说,如果孩子出生后只能依靠自己抚养,得不到社会支持,这本身就是不人道的。能坚持下来的是真正的英雄,不能坚持的,我们也不应苛责。
孩子不仅是李少云的,她与前夫都有监护责任。但她第二任丈夫的经济状况并不好,一婚留有3个女儿,他也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前夫无能也罢,如果原生家庭能支持也不错,这也是很多单亲妈妈所依靠的力量。不幸的是,李少云也缺乏来自原生家庭的支持。
除了孩子父亲、原生家庭之外,单亲妈妈本该获得政府与社会的支持。而国内专门针对单亲妈妈的福利政策几乎空白。在国内,援助单亲妈妈的社会组织发展也远远称不上庞大。
在很多国家,孩子到了6个月就可以免费入托,这种制度保证了女性可以出门工作。但李少云却必须要一边带孩子一边上班,而能够满足这种工作的需求太少了,所以,李少云的困境很大程度是公共服务不足导致的。某种程度上,李少云能够得到援助,折射了单亲妈妈所面临的巨大困境——并不是人人都可以被媒体曝光,继而获得各界援助。
(中国青年报 尼德罗)
(本版言论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