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记者 杨凤临 报道)9月2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表彰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表彰会上表示,要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少年审判工作各环节,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应当依法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表彰会现场(北京高院供图)
表彰会上,沈德咏表示,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观护、心理评估干预等特色机制,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有力保障了涉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沈德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法治建设,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少年法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少年法庭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寓教于审”工作方法,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尽最大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沈德咏强调,要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少年审判工作各环节,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应当依法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加强诉调对接,促进化解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大数据分析,深入分析家庭、学校教育和管理、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