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自1987年升格地级市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发展过程中,有它沉重又多姿的历史过去。往日的影像、照片真实地记录着这块土地上的风物、人事,青年一代可从中窥视三亚历史的一鳞半爪,长者则可引起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回忆与共鸣,学者可从中发掘珍贵的历史研究资料。
基于对三亚升格地级市30周年的情感,《三亚日报》特别策划“三亚老照片征集令 讲述光与影的故事”活动,特向全社会征集有关三亚方方面面的老照片,包括老街、小路、古建筑、事件、人物等等。原件或翻印件均可。我们更欢迎您在提供老照片的同时,写下照片中的故事。
主办:三亚日报社
征集对象和内容
1、征集对象
面向省内外征集,持有三亚老照片的个人或单位、省内外摄影爱好者及摄影协会团体均可参加。
2、征集主题
三亚老照片征集令讲述光与影的故事
3、征集内容
由省内外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三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各类老照片。
征集用途
自11月1日起,《三亚日报》将从征集的作品中筛选20幅,每天刊登一幅作品,讲述背后的故事。
征集要求
1、要求内容真实、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扫描的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 提交的照片无严重划痕、失真和变色。数码照片需提交电子版本(不作电脑处理),数码照片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需以jpg的格式,文件大小在1M以上。
2、老照片须附文字说明(限500字以内),要求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文末须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邮编、电话,以便联系。
3、参评的老照片将登记备案,所征集到的老照片若反映同一镜头,原始照片参与评选,若均为翻拍、扫描件的,最先登记的照片参与评选。
4、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5、对征集到的老照片,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
6、未采用的老照片,主办方将建立老照片图片库保存,如需使用,主办方将与照片原持有者另行协商相关事宜 ,征得同意后才能使用,并署名或支付稿酬。
7、凡是参与征集活动的照片,主办方有权用于三亚日报社旗下的所有产品。
征集日期: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征集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yrbtpk@163.com(邮件主题写明“三亚老照片征集令”)
联系电话:0898-31886999
对采用刊登的老照片予以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