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详情阅读原文↓)
本次检查时间:自2017年9月下旬开始至2018年春节前结束。重点检查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通过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普法宣传阶段(9月18日-25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深入在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深入排查和专项整治阶段(9月26日至10月31日)。各地要针对在建工程项目深入开展排查,排查不能走过场,要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竣工的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将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彻底查实查清。10月15日前,所有未办结的欠薪案件要结案清零。
三是重点执法阶段(11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通过专项行动排查和群众举报,集中力量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对恶意欠薪案件,要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66号)要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积极与媒体配合,各地对检查期间发现的欠薪典型案件要进行媒体曝光。
来源:吉林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