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北海市合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常乐中队接到曲樟乡政府的反映,其辖区的早禾村委突然“空降”了两辆外地“校车”,车辆及驾驶人信息不明,其中一辆甚至未悬挂车牌!
常乐中队迅速反应,根据已掌握的相关信息,联合曲樟乡政府及教育部门,于当日下午5时30分许,对两辆校车分别进行设卡拦截检查。
据设卡拦截的民警称,拦下的两辆“校车”虽未超员,但在民警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两辆车虽为校车类型,但未取得校车许可,亦未到相关部门报批备案,属于“黑校车”,存在安全隐患。
而且驾驶员陈某持C1驾驶证驾驶车牌为桂KB9***的中型“校车”,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属博白县菱角镇蓝天幼儿园所有;驾驶员叶某持A2驾驶证驾驶未入户中型“校车”,驾驶车辆亦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属浦北起航幼儿园所有。
据“校车”司机称,这两辆“校车”平时用作接送幼儿上下学使用,如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常乐中队随即暂扣车辆,司机带回。
目前,悬挂车牌为桂KB9***的中型“校车”驾驶员陈某,因实施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和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拟对其处予罚款11000元的处罚。
未入户的中型“校车”驾驶员叶某,因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车时有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及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等四项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拟对其处予共罚款10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
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家长也要多留个心眼啦,给孩子选择校车一定要多留意对方是不是合法机构,为了孩子的安全,坚决抵制黑车,抵制超员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