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酒精,一样能嗨”
继“笑气”之后
近期一种名叫“咔哇”的饮料
又在年轻人群体中迅速走红
网红饮料“咔哇”(资料图)
在济南从事酒吧行业的亓先生透露
这种饮料近两年时常在一些娱乐场所出现
一般是通过微商进货
网红饮料“咔哇”(资料图)
近期,一款名为“咔哇”的功能饮料受到年轻人喜爱。但多地警方检测,部分“咔哇”饮料含有国家一类精神管制药品“γ-羟基丁酸”。(γ-氨基丁酸是经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物质,该物质是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广泛分布于动植物体内,不属于毒品性质。)专业人士介绍,一次性摄入10毫克γ-羟基丁酸,即可引起短暂记忆力丧失及肌无力等症状,达到20-30毫克可引起快速睡眠,达到50毫克会立即导致意识丧失与昏迷。
近期各地监管部门正就此展开调查。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在淘宝网、天猫商城等7家电商平台实时监测,却没有发现“咔哇饮料”“咔哇氿”“火星咔哇”等“咔哇”相关饮料出售。那么,涉毒“咔哇”饮料到底从何种渠道进入终端市场?
在济南从事酒吧行业的亓先生透露,这种饮料近两年时常在一些娱乐场所出现,一般是通过微商进货,“之前微信上有一些代理,他们会在朋友圈发相关广告”。记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咔哇”,仍然能找到一些售卖该饮料的销售商。其销售页面还能看到“不含酒精,一样能嗨”等广告语。记者拨通对方电话,被告知可以邮寄。
一名称喝过“咔哇潮饮”的年轻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喝完感觉大脑发飘,意识有些不清醒,“当时的价格大概是10瓶六七百元左右,相比于其他饮料,这个价格还是比较贵的”。在咔哇饮料的配料表中,往往并未标注“γ-羟基丁酸”,而是标为“γ-氨基丁酸”。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一些“咔哇”饮料瓶的外包装上,厂家宣传饮料的品名为“γ-氨基丁酸”,但经公安机关毒品实验室检验和分析,送检饮料所含成分却是“γ-羟基丁酸”。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寇翼律师说,“γ-羟基丁酸”属于精神管制药品。精神药品具有双重属性,在医用、药用领域属于药品,当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被用于非医疗、科研等用途时,即属毒品。在饮料中添加一类精神药品,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生产者、销售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新鲜
尝试损害身体的饮料食品
山东商报新媒体来源 新华社
山东商报新媒体编辑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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