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改革带来的队伍思想波动、办案模式转变等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灵魂工程、动力工程和保障工程来抓,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现了队伍、业务“两个平稳”发展。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四个意识”。创新党建格局,形成党建合力。突出典型示范,增强党员意识。紧绷纪律红线,狠抓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身边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不断提升办案人员拒腐抗扰能力。
二是坚持改革初衷,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及时更新观念,坚决统一思想行动。强化政治意识,圆满完成转隶任务。加强教育引领,严格落实顶层设计,引导干警就员额检察官先进性标准达成共识,积极营造坚决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投身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党建创新,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大局,拓宽检察服务渠道。创新服务载体,打造志愿服务品牌。畅通干警诉求渠道,建立干警代表制,成立“一米阳光心理坊”等十个检察文化社团,策划开展“幸福东检人”项目,聘请专业机构为干警进行心理疏导,提升干警抗压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四是坚持责任落实,着力夯实组织保障基础。坚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持党组会前学习制度。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认真谋划部署,积极支持纪检部门落实党建监督责任。坚持党的建设与司法改革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与办案组织、办案方式改革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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