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案件中,通常在法庭里,除了有双方当事人在场,还必须有法官坐镇负责审理案件,书记员则坐在中间,对全部庭审过程进行笔录。但在静安法院,在宣读完法庭纪律后,书记员竟然离开了法庭,这下庭审笔录怎么完成呢?
原来,这是上海法院首创的庭审模式,在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后,书记员就可以离开法庭。以往庭审中,为了配合书记员的打字速度,有时当事人需要等待,庭审进程和当事人、法官的思路可能会被打断,如今采用音像记录,保证了庭审的流畅。而退庭后,书记员回到办公室,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专心应付手头大堆的案件材料。
这种方式将书记员从庭审的机械化记录中解放出来,可以加快其他案件的准备工作,总体而言,对效率的提高效果十分明显。庭审结束后也不需要阅看庭审笔录,省去这一环节,也让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方便不少。如果当事人有需要,通过申请后,法院将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提供庭审录音。
静安法院介绍,自从两区合并后,法院收案量急剧上升,今年1-8月份已经超过4万件,仅次于浦东,成为全国排名第七的法院。书记员承载了太多的工作压力,卷宗归档、通知当事人、发传票,加班成了普遍现象,而书记员的工作一拖延,整个案件的审理都会受到影响。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静安法院在对外省市法院进行调研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从8月份起,选择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进行试点。
静安法院副院长丁德宏介绍,随着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接下来的时间内,法院将这项工作推向所有的简易程序案件,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审判效率。如果当事人涉及上诉的,法院将把语音记录转换成文字,供二审法院使用。静安法院希望通过试点,为全市法院庭审记录改革积累经验。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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