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充分展示了党和政府从善如流的胸怀和锐意进取的决心,为敢试敢闯的干部打开了放手拼搏的通路,也为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新的助力。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环保局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在4-6月的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鼓励干部大胆履职、攻坚克难,保证我市扎实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得到督察组、省以及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在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鼓励干部重实效、求实绩,最终超额完成淘汰燃煤锅炉和黄标及老旧车等工作任务。在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方面,鼓励干部想在前、走在先,组织出台了《沈阳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等11个指导意见和规定办法,于全省率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今后,我们要把《若干意见》的精神转化成关爱干部、选人用人的扎实举措。 一方面,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保护担当者,让他们挺直腰杆、放下包袱,一路向前;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通过创造干部选拔、使用、评价的良好内部环境,让环保事业在全市上下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缔造幸福沈阳的过程中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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