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记者 潘子璇
新民晚报新媒体 钟荷
“有错必改,坦诚做人。”
@北京朝阳法院今天微博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郎永淳危险驾驶一案,以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郎永淳妻子吴萍随后在微博发布致歉声明,感谢司法部门的判决,因为自己身体原因和病情的恶化没能陪伴在丈夫身边,感到十分愧疚。最后,吴萍恳请家人、朋友和全社会接受他们的道歉,她表示郎永淳会坚决服从法律的处罚,并从中吸取铭记永久的教训。
图片来自吴萍微博
“有错必改,坦诚做人。”吴萍在微博中的认错态度也得到了网友们的普遍认可,他们在微博跟评中这样说:
一路梦一路想: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无论怎样,都希望您保重身体!我们说好的,都要一切好好的!身体健康最重要!加油!我们所有人一起加油!
我好像过气了:希望你病情越来越好转,郎先生知错就改
zero2192:犯错不可怕,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相信郎哥,姐你也要保重身体!
岑狸子:如果真的是代驾碰瓷,绝不能姑息这种行为。
探长任逍遥:有错改之,大家还是敬佩你们的,加油
刘春:好兄弟,接受教训,重新出发。
ArielLover:人生磨难之种种,都需要坦诚面对。唯有爱与痛能让我们更加成熟!一切安好便是晴天~
孟艺璇In:谁都会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保重身体,他依旧是我们心中的好同志
@北京朝阳法院微博原文:
法院查明,2017年10月5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郎永淳聚餐饮酒后自行驾驶机动车离开,与正常驾驶机动车行驶的宋某发生刮蹭事故。后宋某报警,郎永淳明知对方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处理并归案。经检验,郎永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9mg/1 00ml。经公安机关认定,郎永淳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郎永淳赔偿宋某人民币2万元,并取得宋某的谅解。
朝阳区检察院于2017年10月25日提起公诉,郎永淳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郎永淳及其辩护人表示同意。
法院认为,被告人郎永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郎永淳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 mg/100 ml以上,应从重处罚。同时,鉴于其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系自首,案发后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获得对方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郎永淳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编辑:宋祖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