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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6日08:48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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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8日,第四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全国22所著名法学院校的数十位院长专家教授参加了研讨。本届论坛以“一流学科建设与法学教育”为主题,主要涵盖一流法学学科建设的具体举措、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与法律职业考试等三方面的内容。

 论坛现场

开幕式上,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姜国华教授、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姜国华肯定了法学院这些年来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介绍了北京大学“全方位育人”的思路,以及研究生教育在新时期的发展举措。张守文指出本届论坛紧随党的十九大步伐,法学教育和研究必须以十九大提出的新论述、新目标为指引,积极进取;同时,他回顾了以往三届高端论坛的情况,感谢各兄弟院校长期以来对北大法学院的支持,呼吁法学界同仁继续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研究和实践,共同推动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的持续进步。

论坛首个单元由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主持,集中探讨一流法学学科建设的具体举措。北大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潘剑锋在主题发言中提出四点建议:第一一流的法学学科应以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作为目标;第二应当建设一支既专业又有担当、有情怀的教师队伍;第三需要增设一些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助于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课程;第四有必要为人才培养提供尽可能的人力物力保障。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燕就如何统筹规划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发表了看法,认为应当对外找准定位,对内提升教师的积极性,通过改进考核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动力。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院长杨忠孝对“双一流”制度设计中的指标进行了分析,指出应直面目前法学学科内涵建设不足、学术成果原创性和对外影响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设计实施较为全面、专业的学科建设目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就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方向发言,建议学科建设要与新时代结合,开展深度的跨学科研究,促进理论和实践的真正融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认为应当从思想意识上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强调法学院必须打好人才保卫战,找准自己的学科定位,突出优势实现弯道超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分享了该院近年来学科发展的经验,认为在传统领域中发现新问题、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努力推进交叉学科是法学学科建设的有效措施。中国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解志勇从学科增设、资金分配等具体细节介绍了本单位的落实情况,梳理出若干重点和难点,引发与会专家的热议。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围绕“贸大”模式及其探索进行发言,表示该院将在机制体制改革、科学研究国际化、人才培养精英化等方面持续发力。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高丝敏针对清华本科教育改革中的措施和困惑作了介绍,举例说明了质量控制、教学奖励、国际化师资引进等措施。随后的自由发言环节,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等就学科建设标准、学科特色、教师分类、合作与对话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精彩纷呈,气氛热烈。

午餐讨论时段,在潘剑锋的主持下,与会领导、专家学者从教育原理到实践,从思路到措辞,对本届论坛的相关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经过反复推敲和提炼润色,逐渐形成了若干基本共识。

北大法学院院长助理杨明教授主持了下午第二单元“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主题研讨。黄瑶首先阐述了她对法学教育国际化中的双向互动与差异化发展的思考,认为应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向外输出中国经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认同国际化发展应当具有差异性,并结合该院的学科定位讨论了国际化发展与教师工作之间的张力。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通过图片展示和生动表述,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复旦法学院国际化的情况。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在介绍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国际化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认为国际化应以本土化为基础。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蕾报告了该院的国际化措施以及反思,分享了开办国际班、师资引进以及通识教育课程等方面的经验。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士心介绍了本院的国际化方案,同时提出应当反思国际化的目标,强调国际化应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相关联。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助理蒋红珍从师资、科研成果、国际班等角度介绍了该院的国际化办学经验,思考国际化如何从1.0版本过渡到2.0版本。最后,郭雳与大家分享了北大法学院的国际化实践与思考,认为在双向留学制度框架下开展国际化是各法学院校的共性,北大的特色在于对留学生进行趋同管理;同时他提出国际化应当坚持高品质、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要贯彻以我为主、服务中国,要以对人的培养为核心。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任强等作了精彩发言。大家赞同国际化的推广存在着至少是阶段性的瓶颈,此外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更加关注生源和师资。彼此的经验交流和痛点剖析令与会者对于法学教育的国际化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认识。

论坛第三单元围绕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与法律职业考试的关系展开,由北大法学院院长助理车浩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认为不应将法学院的发展定位与司法考试挂钩,同时提出对法律职业考试,应当具有比例意识、培养法治专门人才与服务人才意识、功能意识以及国际意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蔡道通表达了对法学教育的忧虑,认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学教育中的底线问题,不能把法学教育变为司考的培训班。北大法学院陈永生教授从四个方面阐述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考试之间的区别:一是现行法规定与以理论为基点的法学教育的差异;二是立法和实践之间的差异;三是内容是否包括外国法的差异;四是对法律的态度的差异。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通过几个例子讲述司法考试对武大学生产生的影响,认为司法考试的落后与一流法学教育的目标存在着矛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伟认为人才是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考试之间的核心关联点,通过对比国外情况,他主张在法律职业考试中加大案例的考察。任强介绍了该院通过改革本科生培养模式应对法律职业考试要求变化的努力。周江洪认为法学院一方面要密切关注法律职业考试的动向,另一方面应当推动法律职业考试改革向有利于学生的方向发展。在自由讨论环节,潘剑锋教授认为法律职业考试改革的最大问题在于只从工作而非制度层面进行考虑,希望未来能有更多关于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深入研究。杨忠孝教授认同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提出在重视司法考试的基础上,必须拓展法学教育服务的空间。李燕教授认为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与职业资格考试并不矛盾,司考应当增加对技能方面的考核,此外要考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分流。

闭幕式上,潘剑锋总结了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全国法学教育系列高端论坛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凝聚具有类似目标和追求的院校形成共同体,真正重视和投入法学教学工作,在相互交流中发现问题,研究探索解决之道,发挥引领我国一流法学学科建设的功能。同时,他强调法学同仁应当具有情怀和使命感,承担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脚踏实地、砥砺前行,通过法学教育促进法律发展,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

论坛最后,潘剑锋代表全体与会院校领导和专家学者,宣读了《第四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会议共识》。共识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了突出成就,但当前这一领域也存在着资源供给不充分、发展状况不平衡、体制机制犹存壁垒、考评方式不尽合理、过度追求数据指标等突出问题。为此,一流法学学科建设应当将人才培养作为基石,法学教育国际化应当具有准确的定位和清晰的目标,对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也应当进行认真梳理和科学认识。各高等法学院校应当在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不断改进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的法治理想发挥应有作用。

 与会人员合影

编辑:安宁
第四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会议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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