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结婚纪念日,相信每一个人都希望用一些特别的方式来纪念这个特别的日子。这不,前几天,省城的一位孙女士便和爱人度过了一个让他们"难忘又特别"的纪念日。
孙女士说10月29号是她和爱人的结婚纪念日,他们俩好不容易都没有工作在身,心情也不错,就一起喝了点酒庆祝了一下。由于两人家在西山,但喝了酒不能开车,于是就想着找个酒店住一晚。
经过商量之后,孙女士和爱人就来到了七天连锁酒店太原理工大学西门店,结果新的问题出现了。到了前台才发现孙女士的爱人没有带身份证……
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既然孙女士的爱人没有携带身份证,那肯定不能入住酒店。
但当孙女士听到不让住的时候,她的酒劲儿上了头,便和工作人员理论开了。她一冲动竟拿起柜台上的签字笔先后两次扔到了柜台里,被自己的爱人拉走之后又返了回来将柜台上的显示器被一巴掌拍倒了……
即使自己心里有气,咱也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啊,孙女士做出了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了。
对于这件事情酒店是什么态度?
此事将如何处理?
▍内容来源:都市110
▍图文整理:都市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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