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发生在日本的江歌案,近期因一段江歌母亲和刘鑫见面的视频,让该案重回公众视野,并在中国互联网上刷屏。
这一次公众不是讨论案件本身,而是对江歌的室友刘鑫口诛笔伐。
据媒体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来自山东青岛的女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都中野车站接回同住的女友刘鑫时,在公寓楼门口遇到刘鑫的前男友,双方发生了争吵,继而遭到该名男子杀害。
互联网上还原的情节大致是,刘鑫在与陈分手后遭到后者纠缠,陈最后来行凶时,江歌在门外挡住了陈,被陈捅了10刀,而刘鑫在房间里反锁了门。
生前的江歌时常会用日语发微博,还常转发日本美食、动漫等。
网友质问刘鑫当时为何不开门对江歌施救,但更愤怒于她之后拒见江歌母亲,不仅不配合江歌母亲为女儿伸张正义,而且对江歌母亲翻脸,切断了与她的任何联系。
去年11月3日案发到现在的三百多天里,
都发生了些什么?
杀人凶手陈世峰是一个怎样的人?
江歌遇害300天后,江母与案件亲历者刘鑫首次见面。新京报《局面》出品
“妈妈,我到中野站了,这会儿和刘鑫会合,一起回家”。去年11月3日凌晨,留学日本的24岁江歌,和母亲在微信聊天。
江歌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之前两个月,刘鑫和男友分手后没去处,搬来和江歌同住。
刘鑫对《局面》表示,因为前男友找来要求复合,她拒绝后被一路跟随。因为有些害怕,就让江歌下班后在车站等她一起回去。到家后,刘鑫称因为来例假,先回屋换衣服。在门外的江歌却遇害了,时间是3日凌晨0时15分左右。
警方发布通告称,刘鑫听到门口的撞击声和呼喊声后报警。当警方赶到时,江歌已倒在二楼走廊的血泊中,其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颈部和手部也有多处刺伤,送医两小时后因失血过多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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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门有没有被反锁?
江歌母亲认为,女儿是替刘鑫去死的,因为凶手是她的前男友陈世峰。江歌母亲不能释怀的是,女儿在门外遇害,而室友刘鑫却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开门让她进去。
刘鑫告诉《局面》,此前江歌和陈世峰没有太多接触。“他是来找我的,三叔替我打抱不平,才惹怒了他。如果知道是陈世峰的话,我拼死也会出去的。但当时真不知道是他,真的没敢出去”。
刘鑫表示,报警后,自己一直没有勇气再打开门。“警察跟我说三叔去世,我就一直在那儿道歉。”她说,两人住在一起,而且当晚一起回家,三叔在外面受伤,自己却没有勇气出去看一眼,“真的到现在都后悔”。
逃生之门有没有被室友反锁?江歌母亲称手中有证据。新京报《局面》出品
江歌母亲在日本请了律师,复印了案卷,也看了警方取证,她坚持认为,刘鑫提前进屋并将门反锁,导致江歌遇害。
刘鑫则否认反锁屋门。“我一直都没有锁,被弹回来后,还捶门,问三叔怎么回事。然后我又拧,完全推不开。”她告诉《局面》,自己立马拿手机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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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手陈世峰
刘鑫对《局面》表示,真的没有想到凶手会是前男友陈世峰。“总觉得杀人犯这种事隔着我很遥远,陈世峰再坏也没想过他会去杀人,我真的有点接受不了”。
她回忆,两人刚认识时,觉得陈世峰人挺好,斯斯文文的。熟悉以后,他说自己房子大,让刘鑫搬过去住。
同居后,刘鑫说发现陈世峰性格阴郁,非常消极。“经常说打工的前辈怎么欺负他,又怎么瞧不起他,每天都抱怨很多。我说打工地方非常多,随便换一个就好,他又觉得还要面试很麻烦。宁愿天天抱怨,也不愿换个工作。”
她认为,陈世峰还很爱纠根问底,“非得辩出个对错”。刘鑫举例,看电影时,他提个电影名字,说特效是一个人做的。她随口说没看出来,他就非要讲是怎么回事,一定要让她接受。她说了句不想听这么多东西,陈世峰就会说她无知,然后两人就吵起来。
发现不好相处后,刘鑫打算搬离,“他就威胁我,说别以为搬进来就能搬走。”
刘鑫对《局面》表示,搬走时二人也因一点小事吵起来。她收拾包、手机、iPad等要走时,陈世峰又往回拖,两人推搡起来,她就磕碰受伤了。
“我一看状况失控,就给打工的阿姨打电话,去了她家。”刘鑫告诉《局面》,当时有种终于逃脱的感觉,想要彻底离开,并明确提出分手,不要再有纠缠。
她回忆,此后,二人没有太多接触。除了10月份生日那天,快凌晨时,她坐公交车回家时,陈世峰也在车站。“他跟着我上车,说刚才在店门口。”刘鑫说,自己当时既惊讶又害怕,他如何知道自己那天打工,又如何知道这个点下班?
陈世峰是来送礼物的,面膜、宠物小精灵模具等零碎物品,装在一个袋子里。刘鑫提到,自己怕如果不接受对方不下车,也不想让他知道自己住址,就收下了。此后,陈世峰跟她发微信说“生日快乐”,就再也没有联系,直到出事当天。
那个装礼物的袋子,她扔在家里一个角落。她对《局面》表示,没跟江歌说过这事,“她会很生气的,以三叔的性格,肯定会拎着给他送到家门口。”
▲去年11月5日下午,警察守在东京中野区江歌住所门口。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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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骚扰的“受害者”
江歌母亲每天都数着女儿离去的日子。近300天过去,她一直想找到刘鑫,了解女儿遇害详情,但对方一直没有露面。
不见面也不回微信,江歌母亲把刘鑫的一些信息发布到网上。
▲江歌母亲:刘鑫来面对我,是她做人的责任。新京报《局面》出品
“事情还没解决,她就把我照片暴露出来,我很不开心。你为什么不通过警察去了解事情呢?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喊我,为什么用公众的方式?”刘鑫告诉《局面》,自己气愤之下提到“不再管江歌这事”。
江歌母亲说,刘鑫和女儿在日本住一起,又是青岛老乡,两家隔得只有十公里,但从事发到今年5月,刘鑫及父母都没有联系过,她又把一些信息发到网上。
刘鑫表示,家里骚扰电话和短信,一天24小时不停,全是谩骂。就连她唯一感到轻松的、上了几天班的地方,都有媒体去。被辞退后,她就一直待在家里。
“我一个大活人,有手有脚,有腿有脑子,却不能出门。”刘鑫对《局面》表示,这么多天不联系江母,是做错了,但凭什么所有信息,就连身份证号码、父亲车牌号都能公布,这不是应该保密的吗?
刘鑫还提到,两个人住在一起,一个活了,一个死了,她也非常痛苦,也有过轻生想法。“警察跟我说,你也是受害者,但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受害者看待。我们家受到比杀人犯更严厉的惩罚,他最起码现在活得安安稳稳的”。
另有媒体就此事件所涉及的焦点法律问题
采访了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
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齐晓伶律师:
刘鑫在案发时没有给江歌开门,
是否构成间接故意、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不作为犯罪是指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因而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本案刘鑫如要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需要具有先行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根据网络上的已有资料,如果确实是江歌主动提出帮助刘鑫应对其前男友的,那么很难说刘鑫承担法律上的救助作为义务,也就很难说她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当然,究竟怎样还要看证据。”齐律师说。
江歌妈妈通过微博散布刘鑫
及家人信息,是否侵犯其隐私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因此,我们在互联网上不应该轻易公布他人的信息,这可能会涉嫌侵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齐律师认为:但是根据网络现有信息,刘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妈妈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鑫出面及出庭作证,江歌因帮助刘鑫而死,江歌妈妈的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当然,如果刘鑫认为江歌妈妈侵犯了其隐私权,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开庭后,
刘鑫是否有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也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依据日本法律,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作证,是要受到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的。”齐律师说。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时,可以裁定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可以命令赔偿由于拒绝所产生的费用。
第161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拘留。犯前款罪的,可以根据情节并处罚金和拘留。
如果本案依照中国法律进行审理的话,刘鑫也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刘鑫的做法显然没有违反法律,她不能为江歌的死承担责任。问题在于,她是否必须去安慰江歌的母亲?
我们无从而知刘鑫与此事无关的日常表现及道德面貌,但是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的确对不幸的江歌母亲造成了二次伤害。知恩图报处在人世间道德的核心线上,而不以怨报德则是底线。这两天的中国互联网深信,刘鑫破了这一底线。
这两天舆论场对刘鑫的惩罚毫无疑问举起的是道义旗帜,无论这是“网络暴力”,或者是正义的集体呐喊,它所展现的就是今天中国互联网的真实面貌。有人提出,对刘鑫的声讨也需在法律规范之内进行,这种声音的发出也是有益的。总之,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必须接受它的规则,不仅守法,也对道德底线抱以更多敬畏之心。
责任编辑: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