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杜晓文)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近日发布了《陕西省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将对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设区市以及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实行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督查考核工作将以专项督查、暗访和日常督查为主,开展常态化实地督查,实现对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督查全覆盖。督查结果是对各市、县(区)、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各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考核工作包括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初评、年终考核。其中月通报对象是指省级“八办两组”和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是晒成绩、曝问题;季点评对象是全省10个设区市及有脱贫任务的96个县(市、区);半年初评对象是省级“八办两组”、全省10个设区市及有脱贫任务的96个县(市、区);年终考核对象是省级“八办两组”牵头单位、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其他帮扶单位,全省10个设区市及有脱贫任务的9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
编辑: 高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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