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何其伟) 身为公司领导不仅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还私刻伪造公章、虚开发票。近日,经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侦办的犯罪嫌疑人杨铁柱案被移送起诉。
涉五宗罪的杨铁柱原系大庆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名副总经理。2015年上半年,杨铁柱以单位名义向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发去不应支付此笔利息的回函,私自将用房屋租赁费抵顶的29.7万余元人民币开具支票后兑付现金,并占为己有。同年,杨铁柱以着急用钱为由,向深圳市香榭丽宫酒店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刘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刘某为感谢签订合同之事,将此款打入杨铁柱指定的银行卡内。
杨铁柱还交代,2009年左右,他在任大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时,在大庆东来实业有限公司经理付某向其索要大庆大厦建设期间货款尾款53万元时,向时任董事长郭某汇报并提出支付一部分利息。经郭某同意后,杨铁柱私自将尾欠货款53万元及利息18万元共计71万元人民币支出,并向付某隐瞒了结算利息及已支付本息款的事实,未将此款付给大庆东来实业有限公司,而是用于购买家具家电、支付购房分期款、儿子学费生活费及日常花销等,此款至今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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