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山10号-1房屋的合法继承人:
玄武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日作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富贵山24号及对面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玄政征字〔2017〕7号),由玄武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对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
坐落于本市富贵山10号-1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其所有权登记在张刘氏(已故)名下,建筑面积40.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面积为41.8平方米。
因张刘氏已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未明确该房屋合法继承权,也未向区征收办提供合法权利证明,该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现特此公告,通知该房屋所有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合法权利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区征收办主张权利,并办理该房屋征收补偿事宜。
南京市玄武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庄57号
联系电话:025-8484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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