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 中国共产党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控告申诉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李有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11月2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李有明同志1929年4月出生于河南省遂平县,1945年6月参加工作,195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6月至1979年1月,先后任遂平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科长、河南省平顶山水泥厂副主任等职。1979年2月,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信访厅来信一处副处长、处长,正处级、副厅级检察员。1989年5月,离职休养。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