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邵珊珊 江华)12月5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共建的“高新专板”正式开板,首批15家企业入板挂牌。这标志着新疆区域性股权市场首个挂牌企业专板正式落地,开启创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路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成为新疆首个探索“政府+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新模式的单位。
自治区金融办主任助理邵祥理、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李品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执行董事、总经理沈鹏等领导和嘉宾出席当天的活动。
现场,李品和沈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为“高新专板”正式开板敲锣,为15家“高新专板”挂牌企业进行了集体授牌。
李品说,在高新区(新市区)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通力合作下,未来“高新专板”会成为助推新区中小企业升级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成为助推新区中小企业逐步规范、成长的“企业上市培育平台”,成为汇聚区内各类金融资源助推新区中小企业对接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据介绍,“高新专板”将承担“高新区(新市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平台”重任,逐步吸纳200—500家高新区(新市区)优质企业挂牌。专板挂牌企业在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体系的同时,也进入了“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体系”。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制定的专项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将获得不低于100万元股权投资或100万元信用担保贷款。同时,挂牌企业将获得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企业挂牌绿色通道”的支持,免除企业挂牌、股权登记托管、培育咨询费用,并对直接融资服务执行最低收费标准。
同时,“高新专板”挂牌企业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条件基本看齐,意味着“高新转板”挂牌企业很大程度上能够享受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各项挂牌财政补贴政策,优先被纳入自治区重点企业后备资源库,获得自治区扶持政策的支持。未来,高新区(新市区)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对接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使“高新专板”挂牌企业应享尽享!
此外,“高新专板”还将获得各方面的共同支持,如吸纳疆内最优秀的各类服务机构,形成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培训机构等全方位、一体化的投融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能够为“高新专板”挂牌企业提供挂牌推荐、私募融资、“线上+线下”路演、股权登记托管、培训咨询以及新三板转板、上市咨询等各类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升级发展。
高新区(新市区)园区办副主任袁鑫说,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往往分散于各个部门,政策的叠加效应难以充分发挥。高新区(新市区)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将整合各类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逐步注入“高新专板”,并探索财政资金的创新性运用手段,通过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更加高效地扶持企业发展,使各项政策更好地惠及“高新专板”企业。
沈鹏说,后期还将逐步打造“高新专板企业数据整合分析系统”,准确跟踪企业发展状况,了解企业真实需求,并逐渐沉淀企业数据。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优质企业筛选机制,搭建上市后备企业动态资源库,逐步形成“高新区(新市区)企业上市培育体系”,从而实现“优质资源”优先扶持“优质企业”,帮助政府提升扶持企业的效率。
当天,高新区(新市区)财经办(金融办)、经发委、财政局、招商服务局、科技局、北区办、新疆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拟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代表、银行、券商代表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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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专板”挂牌企业条件
企业应当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类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
3、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4、企业未满足上述条件,但符合(1)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属于高新区(新市区)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集群的企业;(3)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4)被私募股权机构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等;(5)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该类企业由区经发委、招商局、建设局(交通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提出推荐意见,由区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度放宽相应财务指标和存续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