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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被登记在别人名下,这事居然没人管…

买的房子被登记在别人名下,这事居然没人管…
2018年01月30日 11:05 中国之声

近日,多位河北石家庄市民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他们在石家庄桥西区一个叫“望公府”的楼盘,每户均交了几百万的购房款后遭遇了“一房二卖”。

从2015年发现后,就先后向房管、公安等部门求助,甚至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没有一个部门能有效惩治开发商的行为。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暗访了当地房管等多个部门,遇到“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这些购房者的购房款始终无法追回。

记者调查发现,已失联的开发商至少涉及十起相关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那么,陷入困境的购房者该向谁求助?相关部门真的拿“一房二卖”没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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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首付后,开发商人没了,

房子还是别人的

周先生2013年看中桥西区的一个楼盘,位于石家庄桥西区新石中路165号,并和开发商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根据协议,房款总价668万多元。周先生称,当时置业顾问向其承诺,只要缴纳首付后,20天内就可签订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交到400万的时候,要办理房管局的备案合同了,但到这就推行不下去了。后来我们去看房子,又遇到了其他业主,一沟通才发现这个房子是确实存在问题的,后来房地产公司的人就找不到了。

发现上当的周先生,事后到房管部门查询发现,他已交了几百万购买的那套房子,早就在房管局备案在了别人名下。但遭遇一房二卖的,还有更多购房者。

购房人吴女士:有的人发现房子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甚至一房三卖,那我就赶快去房管局查一查,果不其然,这个房子已经备案到其他人名下了。刚开始他们(开发商)还接电话,然后就推(脱责任),一直推到2015年的三月份。

中国之声记者调查发现,该项目五证齐全,并且已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外墙粉刷都已完成,但开发商已经失联。

受害者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交了几百万预售款,遭遇“一房两卖”的购房者;另一类是交齐了房款,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在房管局备案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过了交房期限好几年,就是住不进去。

购房人胡先生:有备案,可是现在交不了房,你看这上面写的2014年12月31日交房,现在都2018年啦,他交不了房,甚至我们连看房都看不了,连进都不让进了。

中国之声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一堵围墙将气派的徽派建筑群包围的严严实实,中间的红色大门外也被铁栅栏封闭紧锁,门岗由几个小青年看守。几名购房人想进去看看自己已付过款的房子,但门卫电话请示“领导”后称不许入内。这让胡先生很无奈。

我现在找过去只有小混混,说话我都找不着人了,公司没了。我告他(开发商)都不知道怎么告,他充其量承担违约责任,晚交房了,一年赔10万20万的损失。

2015年开始,十多位遭遇“一房二卖”的受害者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购房人吴女士说,绕来绕去,还是回到了原点,似乎陷入了死结。

购房人吴女士:目前找了一圈儿之后,踢来踢去,又踢回住建了。住建原本就说五证齐全之后,我们就没法监管,所以你们去走诉讼。走诉讼,诉讼又说,到了执行阶段没有办法执行,现在房子没有验收、没有交工,那你还得找住建局。住建局说他不交工不验收,按条文来说,我们没有权利要求它在什么时候必须申请验收。这不就成了一个死结了吗,哪个部门去管他呀。

 

房管、公安、法院,为何没人管这事?

同一楼盘出现多起“一房二卖”,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房管、公安、法院,为何会对十几人的投诉和求助,无能为力呢?来继续听记者的调查。

多位投诉者认为,当一个楼盘出现这么多起“一房两卖”的案件,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这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全面统计调查了解后,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或者报案。

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无能为力

近日,中国之声记者以暗访的形式,跟随几位投诉人重新走访了相关部门。首先来到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对于我们的来访,工作人员倒是认真对待,但表示无能为力。

我们一般是对取得土地、规划、没有取得预售在这之间的进行监管。我们这儿有专门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你们有些问题可以向那边反映。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监管处:

我们没这么大权力 管不了

按照稽查大队的建议,我们又来到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已经获知此事。

投诉人:你们能不能以公函的形式移交给公安?

监管处负责人:我觉得现在这个情况移交不了,你按什么移交呢,手续都这么全。

投诉人:你是说五证齐全咱们就没办法监管他(开发商)了吗?

监管处负责人:咱们管的是,没有预售证提前售卖、违规销售这种情况。就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谁是谁的责任。

投诉人:既然是市场监管处,就是它走向市场后监管的部门。

监管处负责人:你把我们(的职权)说的太大了。

桥西区住建局:

区里管不着,我们这没备案

石家庄住建局房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各项权力和监管职能都下放了,让投诉人到桥西区住建局反映。但找到桥西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却明确表示,“一房二卖”的行为,是市住建局的监管范围。

区住建局:这个一房二卖区里面管不着,这个职能还是在市里面,区里边根本没有接这个职能,一房两卖不在我们这边儿,这房子13年就建成了,15年我们才承接这个东西,根本没来我们这边备案啊。

投诉人:那验收归不归你们管?

区住建局:之前都不归我们管,16年1月1号之后归我们管。要申请验收,我们再从市里面调档。

投诉人:如果开发商不申请的话,是不是这个房子永远无法验收?

区住建局:对,因为他没办齐手续,因为要盖100多个章,如果没有办齐手续,他不会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显示,房产市场监管处的职能是,负责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投诉人难以理解,这么多的监管职能,怎么就管不了“一房二卖”?2015年,房管部门回复他们称,已对开发商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启动了处罚程序。但怎么调查的,怎么处罚的?投诉人没有得到房管部门的回复。

告赢开发商却遭遇司法白条

在中国之声记者的陪同下,几名投诉者再次到桥西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接待的民警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原则上一房多卖,不涉及犯罪。只有一种情况,开发商已经跑了,开发商什么时候跑的,是当时还是现在,这个事情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

民警没有接收报案人的材料,三天内,报案人也没有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但多位法学界人士指出,此案的相关事实符合合同诈骗的法律要件。如果构成合同诈骗就优先适用刑事程序,先刑事后民事,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解决合同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显然,当地经侦部门的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多位购房者无奈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桥西区法院均以合同纠纷立案受理并宣判。虽然购房者赢了官司,但遭遇司法白条,案件执行不了,开发商名下已没有财产可供查封拍卖。

购房者陈女士:判决早就下来了,执行局那里一直没有执行下去。

桥西区法院回函中国之声称,“涉及望公府项目一房二卖案件在我院审理执行一共3起,由于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土地和房产存在抵押及备案在他人名下情况,且有的产权存在争议,不具备处置条件,致使案件未能实际执行到位。这3起案件,审理时间从2015年10月到2016年7月,跨度时间比较长,而且是两名法官分别审理的;原告主张的是解除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没有主张被告存在刑事犯罪行为,所以我院按民事案件处理是妥当的。”

 

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初步统计超过十起以上。多位法学界人士指出,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但法院在审判中发现“一房二卖”的案件如此集中,有义务移送公安机关。这是公诉案件,只能通过公诉机关追究涉事企业的法律责任,不是当事人说主张刑事就能主张的,应该追究涉事企业的刑事责任。

 

折腾了几年,求助了多个部门,购房者们受损的利益依然没能追回。“一房二卖”的背后是否存在恶意欺诈或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这样的行为究竟该归谁管呢?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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