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15:30分,柳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鱼峰区人民法院门前机动车道上,有一辆越野车占道停放,还把车牌号都挡起来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违停”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前后两块桂C05***车牌都用迷彩布遮挡着,挡风玻璃上还放着一块“公安部通行牌”,牌上的车牌号与该车悬挂的号牌号码一致。
为保证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民警依法将该车拖移。
车辆拖移后,驾驶人韦某也回到了现场。“我就进去办点事情,就一下子,暂时把车放在这了。”韦某说自己只是暂时停一下车,但据智能交通系统显示,该车从14时许就停在了现场,直至韦某重新返回,车辆约“违停”了两个多小时。
而对于遮挡号牌的情况,韦某表示自己年前出门旅游把车放在小区停车场,因为“各种原因”把车牌号挡了起来,当天出门时太匆忙忘了摘下来。
当民警问及车上“公安部通行证”的情况时,韦某表示自己并不是公安民警,自称因为公安部曾征用过自己的车,便有了这样的通行牌,解释这是“公务民用车”配备的。
交警部门通过网上查证和北京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核实,确定这辆丰田越野车车前摆放着“公安部通行证”存在伪造、盗用等嫌疑,最终将韦某移交给箭盘派出所。
牌子原来是花8000块办的
车主被记12分罚款350元
可接下来的调查过程,韦某对通行证来源的解释可有点“打脸”。
“我见过朋友车上有一块这样的牌子,问他怎么来的,他就帮我办了一块。”在派出所里,韦某最终说出了实话。他称这块牌子是托一位外地朋友办的,事后还给予朋友8千块钱作为感谢。
派出所陶警官介绍,查清情况后,民警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并依法收缴假冒“公安部通行证”标志牌。
此外,韦某因涉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还面临交警部门罚款350元、记12分的处罚。
“公安部门都有配备的警车或者民用牌的专用车辆,不存在借用民用车这样的情况。“民警也向广大群众做出提醒,谨防有不法分子假借”公安部门“之名实施诈骗等行为。此外,也警示广大驾驶人切勿企图利用遮挡号牌违法行为逃避交通违法处罚。
来源丨930老友记
三审丨周明勇 二审丨李仁玉
编辑丨新溪
校对丨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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