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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受虐女童案最新进展!深圳颁出首张涉未成年人“人身保护令”

9岁受虐女童案最新进展!深圳颁出首张涉未成年人“人身保护令”
2018年03月24日 13:35 晶报

晶报记者 李婷菊/文

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了深圳首例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案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进一步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


案件当事人小宜(化名)母亲因涉嫌虐待,公安部门向法院申请了小宜的人身保护令,宝安法院经审查,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27条之规定,做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宜父母对小宜实施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宝安法院将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虐女童小宜(化名)去年在市儿童医院住院。 晶报记者 高雷/摄

案件回放

9岁女童疑遭虐待

社会力量及时介入

2017年12月26日,晶报记者接到匿名市民报料,称市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一名9岁女童住院,其身上有多处烫伤痕迹,疑遭父母虐待。医务人员报警后,龙华公安经调查证实,因女童小宜(化名)性格顽劣经常惹事,其亲生父母多次以体罚方式予以教育惩戒。送院前,小宜母亲洗头后因忘记调低水温以致小宜洗澡时被过高水温烫伤。目前,小宜母亲已因涉嫌虐待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女孩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妇联不定期上门探访慰问,持续关注女孩出院后生活境况。教育部门曾积极帮助其申请学校,不少社工组织也表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据记者了解,小孩父母因在深圳生活压力大,已在寒假前将小宜送回江西老家抚养。

晶报曾对此案追踪报道:
虐心!9岁女孩不去上学还遍体鳞伤,家长的态度却……(点击回看)




晶报曾对此案追踪报道。

法官解读

实现对未成年人有效保护
需各方合作

记者从法院方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被申请人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针对小宜的案件,宝安区法院法官李静认为,从司法意义上讲,宝安法院成功处理首例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案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进一步拓展到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实现了人身安全保护工作的又一创举。而另一方面,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需要社会各方的携手合作,目前还有待继续努力。




宝安法院少年庭法官在遭虐待女童家进行家访。(宝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专家说法


未成年人保护走到司法层面
意义重大

就这一案件的社会意义及其引发的家暴社会干预问题,记者采访了一直关注此案的反家暴社会组织——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个案管理中心主任刘希重。

签发保护令意义重大

刘希重认为,这一保护令意义重大,是深圳司法机关签发的第一张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首先,这彰显出政府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向公众传达出明确信号,即通过打骂等方式虐待孩子是违法的,这种暴力行为是不被允许、不可接受的,施暴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次,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司法系统还没有形成共识,一些法官在受理时过于谨慎保守。希望保护令能更充分地应用,形成遏制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另外,彰显社会正义,鼓舞了公众的信心。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同行们非常开心,不停地在朋友圈传播。我们想告诉报警的值班医生,告诉为孩子揪心的医护们,告诉每一位关注者,大家的努力没有白费,孩子得到了保护。”

刘希重认为,相较于以往,这一案件体现出了法律干预措施的进步。他指出,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包括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方面,其实法律已有有效途径;但由于责任主体过于分散,形成了事实上“人人有责而人人免责”的局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需要更强有力的部门,来整合零散在各部门的资源,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他说。

多部门联动让人鼓舞

刘希重介绍,曾有一个案例,母亲每次打孩子时都用手捂着孩子的嘴巴,防止她哭出声,就这样打了二十年。“所以,孩子在被监护人侵害的时候,往往是隐蔽的,很难发现。即便被发现了,也很难走到司法层面,往往连警方立案这一步都无法实现。而这一次,相关部门再也没有让此事‘不了了之’。妇联积极干预;警方立案侦查、安排伤情鉴定、发家庭暴力告诫书、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调查,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等。我们终于走到了司法层面,让法律体现它的威严。”

对于各部门联动干预的意义,刘希重说道:“在以往类似案件中,各部门都习惯性地推给妇联,但是虐童案往往涉及到儿童的各方面权益,需要很多部门配合,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儿童利益最大化’。本案中各部门配合非常好,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教育部门也作出了努力,充分说明多部门联动机制的重要性,这是很难得的。这说明,大家都意识到,单纯靠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还不足以解决孩子面临的问题。我们需要监督保护令的执行,需要亲情教育,需要解决入学问题,需要福利救济、持续的心理咨询等等。直到经过专业评估,认为孩子已经摆脱各种危险,各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之后,才能成功结案。签发保护令只是个开始,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案件引发的其他思考


记者了解到,目前孩子已经被送回老家抚养。对此,刘希重认为,除了现有努力外,还要走得更深入些。如果虐待事实成立,且经评估后认定孩子不适合由父母监护,要考虑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另行指定合适的监护人。针对跨地域案件,也要探索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外,案件也引发另外一些思考。如有媒体在报道中,直接公布了小宜家的门牌号 。刘希重说:“我们理解有些媒体记者们的良苦用心,是出于救人心切,但是这个做法值得商榷。在警方通告中,强调孩子‘顽劣经常惹事’,这有把家长行为合理化的嫌疑;我们更应该倡导的是,不管孩子怎样,都不能以暴力手段进行管教。虽然干预还远远不够,但也应该看到进步。今天一小步,明天就可能有一大步,每一步都值得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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