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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学校接娃去上课,交警一查惊呆了

教育机构学校接娃去上课,交警一查惊呆了
2018年04月14日 13:01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教育机构学校接娃去上课,交警一查惊呆了

       扬子晚报网4月1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夏)  车辆不仅过检,开车的司机还未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更让交警吃惊的是,车上坐满了小学生。原来,这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车辆,正准备把这些孩子带回上课做作业。

       4月12日下午3点20分,南京交警五大队三中队交警在福建路上对一辆黄牌中型普通客车进行依法查处。驾驶员是某私人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车上还载着10名刚放学的小学生,据了解,该名负责人兼司机准备带孩子回教育机构做作业。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时,负责人称今并未随车携带。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交警发现该负责人仅持有C1驾驶证,但是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需要B1驾驶证。此外,交警还发现该车年检有效期至2017年4月,竟已过检近一年。“为什么不参加年检?”面对交警询问,负责人竟称这么做是因为不想交保险。交警严厉指责这名教育机构负责人的两项违法行为,这是对对学生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后,车辆被依法扣留,交警帮助这名负责人将十名小朋友护护送至教育机构所在的小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当事人将被记3分罚款200元,车辆被依法扣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营运汽车的,当事人将被记12分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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