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铜川:保护区里公开审理猎杀朱鹮案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郭刚华 刘菲) 今天(6月7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杀朱鹮案。这是铜川野化放飞朱鹮之后,首例猎杀朱鹮的案件,因此,庭审现场专门设在了保护区。
2016年6月,西安男子冯某和郝某途径铜川耀州区瑶玉村时,猎杀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2017年12月,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二人十年和八年有期徒刑。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今天,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选择在朱鹮野化放飞区域范围内的瑶玉村。
附近群众幸耀军:“这是给我们村民一堂很好的法制课,村民以后也能增强保护意识。”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华宁:“这个案件的发生应该教训是很惨痛的,一只正在哺育期的朱鹮被猎杀,这两个被告人是毫无法制观念,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开庭,也是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案件将择日宣判。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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