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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债务被非法拘禁跳楼被救下仨人获缓刑

男子涉债务被非法拘禁跳楼被救下仨人获缓刑
2018年07月02日 07:09 华商晨报
原标题:男子涉债务被非法拘禁跳楼被救下仨人获缓刑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王某等三人将与其有债务纠纷的卢某带走,轮流看护,让其还钱。

  其间,卢某想要跳楼被消防员救下,王某等三人相继落网。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王某等三人因非法拘禁犯罪分别获刑,另有一人被另案处理。

  2016年10月28日,辽宁男子王某与李某、杨某,驾车从大连前往沈阳,查找与王某有债务纠纷的卢某。

  10月31日14时,王某等人驾车将卢某从沈阳市苏家屯区带至辽阳富鸿宾馆。当晚,王某指使李某、杨某在宾馆房间内对卢某进行看管。

  2016年11月1日,王某等人驾车将卢某带回大连,抵达市内后,李某、杨某下车回家。王某、王某某将卢某带至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锦天宾馆房间,王某要求卢某联系亲属还钱,并安排王某某、李某、杨某在锦天宾馆房间内轮流看管卢某。

  其间,王某带卢某外出与其姐卢某某见面商讨还钱事宜,并带卢某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小区查看评估卢某房屋的价值。

  2016年11月4日8时30分,卢某想要从锦天宾馆4楼房间窗口跳楼,王某某见状立即抱住卢某腿部,并呼喊求救,卢某被大连市中山区消防大队二七中队消防员救下,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民警出警后将未逃离现场的李某、王某某带回大连站公安派出所接受调查。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王某、杨某分别于2017年2月、2018年4月到沈阳铁路公安局大连公安处投案自首。

  2018年5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为索取债务,伙同李某、杨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王某、李某、杨某为共同犯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李某、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三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王某、李某、杨某犯非法拘禁罪,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王某某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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