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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委举办《农民合作社法》新法宣传贯彻培训班

天津市农委举办《农民合作社法》新法宣传贯彻培训班
2018年07月06日 16:05 农业农村部
原标题:天津市农委举办《农民合作社法》新法宣传贯彻培训班

  7月5日,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法》),准确掌握法律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市农委在天津市农村教育培训中心举办《农民合作社法》新法宣传贯彻培训班。各区农委(农经委)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镇(乡、街)负责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的科长及部分市级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共2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农业农村部经管司合作社处李世武副处长深入讲解了《农民合作社法》新法的修法背景、特点和主要内容;市市场监管委有关同志讲解了农民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年度报告等政策要求。针对下一步工作培训班提出,一是各区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要将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发展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全覆盖工作相结合,做好服务型合作社提升改造和销售联合社培育工作;三是要建立区级综合协调机制,发挥好农委(农经委)的牵头作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培树一批高质量发展典型,为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不断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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