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在一所著名医院,一个著名医生盗取了患者的骨髓……”这是一次特别的电话举报,之后患者愤怒了、公众愤怒了,但医生和医院并没有受到进一步处罚,表面上看他们没有损失什么,而在争论平息、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却发现丢失的东西已无法挽回。 |
●病人丢了健康 |
因为一位“深喉”的举报,沈阳某医院一起骨髓盗取事件内幕被揭开。患者是位不幸的女性,因车祸小腿受重伤,先后手术多次,其中在“取髂骨植骨术”时,院方在其髂骨里抽了16毫升骨髓,“用于科研”;这次手术后,患者“再也没有力气坐起来了”。 |
●医生丢了道德 |
刚刚看完广东江门小医院大腐败,这边就惊闻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盗取骨髓”的消息。从天价医院到见死不救,从眼球事件到孕妇不孕,从令人瞠目结舌的医疗乱收费,到让查处部门都感到震惊的“全军覆没式”医院腐败,年前年后医界的丑闻不断曝出,不知是以前很少听说,还是事件特别恶劣,总觉得一件比一件耸人听闻,一件比一件触目惊心!详细>> |
●医院丢了诚信 |
如果说天价收费没商量是在明处,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话,那么这种“盗取”骨髓的做法却是在暗处,是一个你不愿意挨打也必须挨打的强盗行为。收费没商量,让人们对医院的信任度大打折扣;这种“盗取”骨髓行为,更将让本来已经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详细>> |
●法律丢了尊严 |
很遗憾,人体组织在刑法上不被视为独立的财物,因此我们不能以抢劫罪对其予以定罪;同时骨髓又不是血液,而且其又没有出卖也不构成刑法第333条规定的强迫卖血罪;而对于伤害罪来说,取走几百毫升血与一定数量但不致人功能受损的骨髓,往往又达不到轻伤与重伤的标准,法律就这样令人尴尬!详细>> |
●科学丢了良知 |
一切丧失正义的科研,都不是真正为公众利益而进行的科研,而是为了自己获取名利的所谓的“科研”。当科研丧失了正义、良知、公理、人道,那就是科学精神的沦丧;建立在偷盗患者骨髓基础上的科研,就是邪恶的科研,不管这样的科研做得多少漂亮、成果取得多少重大。详细>> |
●社会丢了安全 |
尽管曾经有医学专家告知,献骨髓根本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怕,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但对于这档子事我还是感到毛骨悚然。难以想象,如果自己某一天身患重疾,不幸与医生的麻醉药、手术刀“亲密接触”,不知会不会也遭此噩梦?想到这里,不由得两股颤颤,额头渗汗。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