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钊:公司债更应该关注中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47 新京报

    作者:李文钊

  最近,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行办法》,这标志着人们关注已久的公司债券开始启航,也是具体落实发展多元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可以说,在当今中国经济改革和资本流动性过剩时期,具有突出重要意义。

  然而,从公司债的规定和试行看,与普通中小企业相比,上市公司仍然拥有较多的优先权,第一批获得公司债改行企业都是大型企业,甚至有些特大型企业。我们都知道,大型企业本身由于它自身资本雄厚,无论从银行,还是从证券市场,大公司和大企业都可以有较畅通的融资渠道。

  最缺乏融资渠道的中小企业却再一次被忽视。由于它们是中小企业,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它们,同样由于它们是中小企业,它们取得上市资格也非常困难。但实际上,任何有活力的经济都是由中小企业来带动和推进的。

  正是因为有无数中小企业的存在,才会促使大企业去保持竞争态势,否则自身会被淘汰,这一过程就是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所说的创造性毁灭的过程。只有拥有无数中小企业处于替补的位置,才能够随时对经济结构和经济局势进行调整,淘汰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大公司”和“大企业”。

  由此可见,我们在设计公司债券制度时,更应该以中小企业为基础,以着眼于为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途径作为制度设计的根本。

  既然政府并不能够进行任何风险的担保,还不如直接将风险情况告诉投资者,让投资者选择进行投资的公司债券,让公司通过自身的创新和发展去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政府的惟一角色是加强信息披露,节省双方之间的交易成本,只有这样,公司债券才能够真正发挥进行金融制度多元化创新的作用,否则只是增加了大公司和大企业的另一个选择项。

  李文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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