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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蜡烛还是火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15:37 《决策》杂志
-卫新江 蜡烛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火炬则可实现可持续的燃烧。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在现阶段确实存在着蜡烛与火炬这样两种不同的命运去向。 今年上半年,9家村镇银行试点陆续在四川、吉林等地开业。村镇银行这个新词以极高的频率成为众多金融界人士的口头禅,在大家一片喜新厌旧的赞美声中,仿佛觉得一下子找到了解决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方案。 一位老农金曾对笔者说过这样的话:监管部门太理想化,村镇银行要支农就不能盈利,追求可持续发展则更难。这不禁使笔者想起蜡烛与火炬来:蜡烛是点燃自己、照亮别人,最终是自我消灭;火炬则是点燃自己、照亮大地,如有燃料的不断加入则可实现可持续的燃烧。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在现阶段确实存在着蜡烛与火炬这样两种不同的命运去向。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新汤料” 对村镇银行的成立,前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有精彩的比喻:汤水效应。大意是说,以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主要是农信社一家的“领地”,是一碗白水,现在加入了村镇银行,有了新的汤料,又辅之以监管,则成了一碗鲜美的汤汁。从理论上讲,此话确实不假,设立新的市场主体,放水养鱼,让大鱼、小鱼共同生活、相互竞争,确实是盘活了一片,农村金融市场有了新的活力。但问题也来了,仅仅加入一个新的主体、新的汤料,就可以熬成鲜美的汤汁了吗?至少目前我们还难以下这样的结论。 目前,对到底要建立什么样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答案。对这个问题大致能取得的共识是: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究竟是哪几个层次,地域差别可以有多大,现在还难以给出明确的答案。银监会气魄很大,一下子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除此之外就不再需要其他新的主体了吗?现在这三类新型主体就一定能活得很旺吗?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开始实施,就有不少人问,为什么不允许农民设立金融互助社呢? 对市场主体来说,引入比育成要简单、容易得多。大家都熟悉机构改革,大到国家、小到本单位,机构改革经常是这个部门撤了,过几年又新设了,面对此大家都不再觉得新鲜。此一时彼一时,设是对的,撤也是对的,就如同当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设立新的市场主体,宛如本单位设立新的部门,要安排一批干部,大家都很高兴,这些市场主体能否真正达到设立目的,就很难说了。村镇银行也是这样,各路作为发起人代表的人员到位以后,村镇银行就可以开业了,但开业以后有多少效益,怎么管理好这么一个五脏俱全的小麻雀确实需要一番功夫,好多事情都是轰轰烈烈地开始,稀里糊涂地收场,但愿村镇银行能免于此祸。 熬汁的过程本身就是一门难掌握的艺术。搭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至少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和运作良好的农村金融机构这样两个条件。从构建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看,银行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究竟监管到什么程度才能真正做到以监管促发展,这确实需要一番探索。有些地方政府可能骨子里还有地方保护、官资保护的色彩,对外来资本、本地资本、国有资本、民间资本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在这样的金融生态下村镇银行可能难成气候。就村镇银行来讲,如何在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下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也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如何确保村镇银行运作成功,也需管理者和监管者费一番思量的。 竞争优势何在 从制度设计上来看,村镇银行的起点高,比起当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储金会来规范化程度要高得多。如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既保证了村镇银行股东的相对集中又保持了一定的分散比例,同时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使得村镇银行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来自大股东金融机构的各方面技术支持。村镇银行既可以吸收存款,又可以发放贷款,这使得它与原先的只存不贷的小额信贷机构相比,又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与农信社相比,村镇银行是否具有足够的竞争优势?为与农信社竞争,村镇银行往往标榜自己:简便、高效、低利率。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村镇银行所具有的这三种优势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对手学不会的核心竞争优势,农信社照样可以通过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缩小利率浮动范围、加大对优质客户的利率优惠水平等方法予以复制。相反村镇银行与农信社相比,至少在品牌信誉、大客户、担保制度三个方面要处于明显的弱势。 村镇银行现在只是星星之火,采用的又是独立法人的运作模式,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尚无品牌价值可言,多年的“国本位”意识,使人们更愿意、更放心地把钱存入到农信社、国有银行那里去,这种意识往往在落后地区、农村地区表现地愈发强烈。 正源于此,新开办的村镇银行往往陷入“存款陷阱”,即吸收存款十分困难,有导致资源枯竭的可能。银行一般都有“二八现象”,少数大客户是盈利的主要来源,大量小客户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费服务。现在有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较多的也就是2000万元人民币,按照监管标准对一家客户的贷款规模最高就是200万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与农信社竞争大客户就特别困难。 近年来农村地区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信社被批评从农村抽资金到城市去,主要原因可能是农村地区的担保资源稀缺,信贷环境不好,而不能简单地责备农信社不支农。村镇银行也是要商业化运作,手续简便、快捷固然好,但担保问题怎么解决,在担保缺位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就敢大胆地向农村输血吗?从现在已经运作的村镇银行来看,他们借鉴的也是类似农信社联户担保的联保贷款模式,采取的是以村委会为纽带,村干部为协管员,由不少于5户的农户组成贷款小组,并不具有必然优于农信社的竞争优势。 简单地算一笔账,一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如果每年的股东分红达到10%,各项管理费用(包括人员、房租、交通、系统运行等支出)是200万元,即每年要创出400万元的毛利,按照存贷利差4%-5%的水平来计算,至少需要发放贷款0.8-1亿元,如果考虑到部分呆账,则可能需要0.9-1.1亿元的贷款规模,按照75%的存贷比例,则至少需要1.2-1.46亿元的存款规模,每天需要吸收存款33-40万元。现在开办的村镇银行每天吸储也就在10万元上下,要实现村镇银行的盈利可能至少需要3年时间。 寻找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农村金融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太多的理由呼唤成功。如何让村镇银行避免成为蜡烛,真正实现制度设计者们最初预想的目标,笔者认为下面三个问题对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关系极大。 一是村镇银行是否存在地域限制?不少人从“银行是为富人服务”的基本观念出发,轻易得出村镇银行只能在相对富裕地区才能成功的结论。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在笔者看来,下面两个问题对村镇银行的成功运作是关键性的,而不是非得在相对富裕地区。在偏远的、相对封闭的地区,如果信用环境好的话,又有十分敬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即便是背包银行,真正地依托小额、分散的贷款方式,也是可以实现村镇银行的持续发展的。 二是如何解决农村地区的信贷担保问题?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迫使它们不得不输送资金进城,村镇银行的有效运作也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否则村镇银行也会产生向城市输送资金的冲动。要解决这个问题,更多地需要外部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如设立县乡级的担保机构、理顺动产质押制度等。 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有三个途径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创新担保方式;与专业合作社进行融资担保合作等。村镇银行要真正深入基层,了解收集大量客户资料,降低因对客户信息的不知情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寻求和开发新的担保方式,如有的地方采用出租车运营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对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时可要求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等。 三是如何实现专业化管理和低成本运作相统一?监管部门强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重在监管,要求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到第一位,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以及储金会的覆辙,可见村镇银行虽小但监管部门对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不低。为满足监管要求,作为发起人的金融机构不得不向村镇银行派驻部分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农村地区专业人才奇缺,如果收入不高是很难找到专业人才,村镇银行就面临着一个既要实现专业化管理又要低成本运作的难题。 笔者以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选派什么样的人去担任村镇银行的管理者。合理的人选应当是:有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意愿+教练式的管理者,通过他们的长期努力和帮扶带传来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不论是蜡烛还是火炬,初期的火苗总是微弱的,村镇银行的发起人、管理者千万急不得,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盗火者那样,惟有小心翼翼、持之以恒才有可能保存这火种,让它长明,照亮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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