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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九一八不办婚庆有多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7: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王毅 9月18日《齐鲁晚报》报道,今年9月18日是“九一八事变”76周年纪念日,济南市婚庆庆典协会在网上发出倡议,呼吁新人婚礼避开“九一八”这一天,同时呼吁全市的婚庆庆典行业不在这天举办、承办喜庆活动。 又到一年一度的“九一八”,有关这一纪念日的新闻每年都有很多,其中之一是,有关将“九一八”设为国耻日的呼声再度响起;另一个则是,在这一天,国内包括沈阳在内的一些城市纷纷举行纪念活动,呼唤人们牢记这个记录中国人民屈辱历史的日子。 历史是不该被遗忘的,特别是记载了那段难忘岁月的历史,应该成为每个人大脑里永不磨灭的印痕。正是出于缅怀历史了解真相警示后人的目的,有关对婚庆庆典不在“九一八”这天举办的呼吁,就显得难能可贵。 应该说,发乎于济南的这个呼吁,其实严格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闻了,早在几年前,这一新闻就曾引发了公众一定的争议。当时,争论的焦点便是,个人的喜事该不该在“九一八”这一天来举办。记得此番争论的一个观点是:个人归个人,纪念日归纪念日。 从尊重个人权利的角度看,一般不应去干涉一个人的私人事务,更为严格地说,在任何一天举办婚庆仪式,都是公民自身所拥有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看,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但若是从情理的角度看,“九一八”这一特殊的日子,的确记载着中华民族曾经有过的屈辱,因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不是说不能举办婚庆,而是举办婚庆多少令人感到别扭。这和权利无关,但和人们的感情有关。 在个人权利与“九一八”之间该如何平衡?笔者的观点是,每个人的权利固然应该尊重,但任何人都不是脱离国家的绝对独立个体,在婚庆日的选择上,多顾及周围人的感受,多考虑考虑中国民众的普遍情感,多一点历史感,则一定能赢得周围人对自己的尊重。 济南市婚庆庆典协会发出的倡议里说:“9月18日谐音‘就要发’,又是农历八月初八,本应是新人们选择结婚的良辰吉日,但你是否会想到,‘九一八’是日本军国主义全面发动侵华战争的开端,是值得全民族永远铭记的国耻日。”“勿忘国耻”,这样的理由,还不够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选择结婚庆典的自由度很大,何必非选这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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