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人大代表中的官员比例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10:16 信息时报

  作者:盛大林

  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中国青年报》9月19日)

  看到这个消息,有人惊叹,有人甚至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人们吃惊和怀疑,主要是因为变化太大,而不是因为变得不对。

  实际上,各级

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过大的问题早已备受争议。在许多地方的人大代表构成中,官员比例都超过70%。书记、市长、县长、局长……会堂之内,尽是“乌纱”。有人戏称:“人民代表大会成了官员代表大会”。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最高决策层的关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们听取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其中提到:“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

  官员当代表,弊端实在多——首先是代表性不广泛。难以见到工农兵的身影,难以听到基层的声音,人大会成了政府工作汇报会,下级官员代表见到上级官员代表,只顾“汇报”自己的工作,忘了自己“代表”的身份。其次是履职几乎虚化。官员的工作大都非常繁忙,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人代会只能是拍拍手、鼓鼓掌。闭会期间,更是难以进行调查研究。第三是自己监督自己。监督“一府两院”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两院的工作报告是人代会的重要内容,可是,负责审议的人大代表却大多来自“一府两院”,这样的审议和监督,效果当然会大打折扣。

  官员代表为什么越来越多?从根本上讲,是制度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官员不能当代表,也没有规定官员代表的比例。在组织这一关,官员的优势不言而喻。在群众关这一关,由于官员大都为当地选民所熟知,结果也不难预料。由于人大代表拥有一些法律上的特权,比如司法机关不得直接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等,被很多官员视为“护身符”,于是更加看重这个身份。

  新疆“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的规定,确实扼住了官员争挤人大的要害。如果真正把住了这个关口,新疆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会是高质量的民主会议。

  不过,“不超过25%”不应是终极的目标。按照现代宪政“分权制衡”的要求,立法机关应该独立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就是说,“一府两院”的

公务员都不应该成为人大代表,官员代表比例应争取0%的。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但无论怎么说,新疆率先迈出改革的步伐,其意义非常重大。

  (作者系河南媒体评论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