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以特殊政策完成丹江口文物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2日06:37 新京报

  作者:葛剑雄

  三峡地区的抢救性发掘时也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现在至少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再次面向全国征集参加发掘和保护的机构,并可实行更加灵活、优惠的办法,鼓励和吸引有能力的机构和个人投入。

  新华社日前报道,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到顶,留给水库淹没地区用于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的时间只剩三年,但文物保护工作已完成的任务不到总量的三分之一。与此同时,库区的盗掘十分猖獗,盗墓分子使用的工具甚至比考古人员的发掘工具还要先进。

  记得在三峡工程兴建的过程中,也曾遇到这样的难题,不过那时的盗掘风似乎还没有那么猖獗。但据参与抢救性发掘的专家相告,由于“种种原因”,根本来不及做全面发掘,不少地下文物就此永沉水底。丹江口水库扩大后的淹没区和中线工程所经区域是中国早期文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并长期延续,地下文物的数量和质量不在三峡地区之下,如果听任它们在世界上消失,实在对不起列祖列宗和子孙后代,也对不起全人类。

  时间虽然紧迫,是否就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呢?我看未必。

  首先,应该坚决取缔和打击盗掘行为,依法严惩。很难想像,要是没有地方政府和势力集团的默许、怂恿和包庇,盗掘活动会发展到如此猖獗的地步。事至如今,中央政府应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限期根治。现在往往非要闹出惊天动地的事来,才能引起重视,非要靠某一领导的批示才能解决问题。果真如此,主管领导也该亲自管一下了。政府集中着如此强大的力量,难道还对付不了一批盗墓贼?

  其次,应该最大限度地动员和集中力量,采取一些特殊政策,一定要在水淹前完成发掘和保护。

  埃及在建造阿斯旺高坝水库的过程中,深知依靠本国的人力物力,绝不可能完成受淹区域的文物发掘和保护,因此及时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全世界求援,邀请各国考古学家和

文物保护专家到埃及参加或承包发掘和保护,还破例同意外国考古学家可以将发掘到的文物带回国内。结果,不少重要的发现都是由外国考古队完成的,像菲莱岛和阿布辛拜勒神庙的迁移和重建都得到外国的援助。而绝大多数外国考古队都将出土文物留在埃及。

  三峡地区的抢救性发掘时也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力量,现在至少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再次面向全国征集参加发掘和保护的机构,并可实行更加灵活、优惠的办法,鼓励和吸引有能力的机构和个人投入。例如,允许发掘者拥有出土文物的保管权,允许将可以移动的文物带回当地保护或展览。不具备考古和保护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可以定向全额或部分资助发掘项目,按比例分享成果。

  一些发达地区花巨资建成的博物馆往往没有什么文物可展览,有的成了变相的娱乐场所或商品展销处。如果允许他们参与发掘,或提供资助经费,以后将部分出土文物带回本地,既充实了那些博物馆,也会使出土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的政策也可以向个人开放,只要具备保护文物的条件,也可以通过提供定向资助以获得可能出土的部分文物的保管权。用这种办法,至少可以解决经费严重不足的难题。由此出土的每一件文物,都在国家掌握之中,无论它们被保护在哪里,无论是在机构还是个人手中,都是安全的,至少不会再受盗掘者的破坏或盗运出国。

  作者系

复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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