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拾棉花争议更应注重学生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09:58 中国网

  作者:杨涛

  每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百万拾棉花的学生都会成为家长关注的话题,最近两周,记者从许多学生和家长打来的热线中发现,城里的孩子并不适应这项劳动实践,拾棉花在一些学生和家长眼里成了一项“痛苦”的任务,从而出现了各种怪现象:家长帮孩子完成任务、学生交钱买“任务”、施“苦肉计”开病假条等。(《都市消费晨报》9月23日)

  这场关于“拾棉花”的争议,许多人会引用90年代末,在北京组织中日中学生夏令营的事件(在这个夏令营比赛中,中国学生动手和吃苦能力都比日本学生表现差)来论证让学生“拾棉花”进行勤工俭学的重要性。是的,我并不否认学生应当进行适当的勤工俭学,培养动手能力,正如浙江省规定高中学生必须学习通用技术课(这门教学内容包括修马桶、做凳子、换灯泡等日常生活常用技术)得到绝大多数人支持一样。但是,当我看完报道以及一些亲历者的博客文章后,我感觉这个争议中最重要不是学生应不应该“拾棉花”的问题,而是“拾棉花”的学生的权利问题。

  在一些学校,将“拾棉花”与毕业证直接挂钩,比如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就规定:如果不参与社会实践,或者劳动时间不够,很可能就拿不到毕业证。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学校有没有权力以这种“拾棉花”的社会实践为由不给学生颁发毕业证?显然,第一,社会实践这门课是否被教育部门规定为与毕业证直接挂钩的必修课,如果没有,那么学校就不能不颁布毕业证;第二,社会实践是否就等同于“拾棉花”,如果参加了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而没有“拾棉花”,学校有无权力不颁布毕业证呢?

  “拾棉花”学生的权利第二个问题在于,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拾棉花”中劳动条件与劳动强度的解决问题。在普通人看来,特别一些农民看来,“拾棉花”也许是最简单的体力活,但是,对于一些城里的学生,特别是独生子女来说,“拾棉花”却是劳动条件很差,体力强度很大的活(新疆财经大学就不再组织学生拾棉花了,原因在于团场生活环境较差,学生、家长有强烈的抵触心理)。因此,不管是“拾棉花”还是其他勤工俭学的活,虽然是要锻炼学生,但也不能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像南方一些省份,学校组织学生到工厂进行高强度体力活,有学生甚至累死在流水线上,这种情形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去年,《兰州晨报》报道说,甘肃省民勤县组织五万学生下地摘棉花,民勤县东关小学五年级的几名同学说,学校组织学生摘棉花那天,因为天冷,很多同学都没有完成任务,老师说完不成任务的要在学校打扫卫生和掏厕所!这种不顾学生实际条件强制任务的做法,从根本上已经扭曲了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的的本意,成为一种学校奴役学生的行为。因此,必须保障学生最基本的劳动条件和不得超过一定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

  “拾棉花”学生的权利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保障参加勤工俭学、劳动实践的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拾棉花”既然是一项勤工俭学活动,学生当然也享有报酬,这是学生法定的权利,也能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劳动的价值与乐趣。拾每公斤棉花最少是0.65元、每人每天最少摘35公斤棉花,那么一天至少有二十多元的收入,这笔钱除了学生的伙食等必要开支外,都应当作为学生的报酬进行支付,学校不能从中得钱。此外,对于没有参加劳动的学生也不能“以钱代劳”,这不但偏离勤工俭学的宗旨,而且有损公平、公正。因此,任何勤工俭学都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勤工俭学活动不能成为学校或者其他部门进行敛财的工具。

  因此,我以为,尽管勤工俭学、劳动实践对于学生是很必要,但我们应当重视在这其中的学生权利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对于勤工俭学、劳动实践的方式、时间、劳动条件保障、劳动报酬的获得,应当由学校、学生、家长和专家来共同商议,拿出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而不是由学校单方面决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