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抄近路入作协,郭敬明真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09:26 中国网

  作者:李晓亮

  昨日从中国作家协会获悉,经著名作家王蒙、评论家陈晓明力荐,80后代表人物郭敬明已正式成为作协会员。中国作协表示,“本着爱惜人才的原则,我们破格通过了申请,这几天正在通知他以便办理相关手续。”(25日《新闻晨报》)

  笔者以为郭敬明进作协,注定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就算咱们“本着爱惜人才的原则”,在他未加入当地作协的情况下,直接将他吸收进中国作协。就算诚如作家陈村所言,“现在作协的章程中,并没有特别规定,抄袭者免入或者抄袭者开除。”但对于“跳级”进入中国作协的郭敬明而言,他应该明白自己的“抄袭前科”,及其打死也不认错的顽强意志,即使在有名作家力挺的情况下,还是要客观上提高自己入作协的准入门槛,并招徕来无穷的讨伐之声。

  果然被笔者不幸言中,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文坛争议。作家陆天明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反对意见,他认为,郭敬明入作协,是对作协的侮辱。他说,郭敬明抄袭了,如果愿意改正,还可以考虑,但他没有认错,这个小偷的认错态度不好。虽然中国作协不是选道德模范,但它也不能是小偷的天下,不能是贼的团体。为文首先要学会为人,所以我是很认同陆先生的观点的。

  北大陈教授的推荐理由为:“郭敬明在青少年读者群中极具影响力,他的作品已经成为中国相当多的少年人成长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这话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他对青少年的影响力绝对不容小觑,据说他关于“抄袭有理,死不认错”的一个原因就是怕伤害了广大“粉丝”。这显属谬论,但如此谰言竟还得到无数“粉丝”拥趸。甚至在评论抄袭事件时,那批狂热的不辨是非的少男少女们,竟能说出是人家嫉妒他们小四(粉丝对郭敬明的昵称),是想讹他们小四。

  当然,这就宛如说李白的“抽刀断水水更流”,是抄袭《包青天》的主题曲《新鸳鸯蝴蝶梦》一样的荒谬无耻和可笑。只要你上郭敬明的博客“小四的游乐场”去转一圈,就知道笔者并言非虚。在这里“偶像”的力量,已经近于恐怖的个人崇拜地步。只要是小四说的,都是对的,小四做的,都没有错的!

  不是我杞忧,估计此次小四“‘抄’近路”入作协,会给粉丝们一个极大的鼓舞,以为他们小四真是神通广大,抄袭之后拒不认错,一样堂而皇之杀入作协。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我们小四,牛!”

  王蒙说,郭敬明之前是否抄袭和他能不能加入中国作协是两回事。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中国抄袭若非但丝毫无碍一个作家(写手)的职业生涯,甚至是登堂入室的一条终南捷径?就如此新闻后有网友跟帖戏谑说,日后找点王蒙的东西抄上一抄,再请他保荐入作协。真怕从此“抄”近路的人会越来越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