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隼:院士应回归名誉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7:25 新京报

  作者:李隼

  我们的院士称号明明是名誉性质的,但它所享有的社会权威和综合利益,总让人忘记了它的名誉本质。看来,院士回归其名誉本质,方能卸下科技发展之重啊。

  两年一度的院士增选又要开始了,围绕院士制度的各种话题也开始升温。高等教育研究专家熊丙奇认为,虽然两院都视院士为荣誉称号,但院士的退休制度并不由两院来决定,而是由院士所在的单位决定,这些单位更愿意将荣誉终身制视为实际终身制(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从《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的自我定位看来,院士就是一种荣誉称号,既然是荣誉称号,除非因丑闻而无从褫夺,那么终身一贯,应该没什么好讨论和争议的了。

  争议却一再地发生,这说明,持不同意见者争论的平台还是存在的,那就是对当下“院士”头衔的“丰富内涵”的深刻体认。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院士称号已突破其荣誉性本质,异化成官本位和物质利益杂糅的怪胎。有的地方院校或研究机构,为延揽一名院士,开出的科研条件不说,光是生活物质条件就令人咋舌。而在一些地方,院士意味着地方行政首脑可以把引进一名院士写进工作总结中去;意味着一个地方院校,因科技实力有限,无法“完整”引进,而宁可拿出大笔资金,和院士的原单位“共享”院士;还意味着有了院士的单位,在相同科研课题的申报上,在同一类别的科研评奖中,底气更足……

  这里无意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一个个具体的院士本人,院士们对中国科技事业所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如果有人对院士的理解背离了其荣誉褒奖的初衷,甚至有可能成为重新分配科技资源,在小圈子里划分科技势力范围,那绝不是科技界的幸事。因此,讨论院士终身制的关键问题在于:院士称号的社会权重是否被过于抬升了?长期以来,重视科技发展的观念,在很多地方变成了重视院士发展,这也许是一种善意解读中的偏差,但是,院士称号的权威化甚至官本位化仍可见一斑。现今对“院士”的理解与“当然的首席科学家或学科带头人”,几乎完全重叠,但实际上应与荣誉称号本身有所甄别。

  院士终身制的争论还是要回到“荣誉”还是“公器”的本质上来。作为一种荣誉,院士只需笑纳社会的尊重,跟英国的杰出人士获女王封爵一样,一个名誉,一段光彩人生的有力说明而已,没有更多的权与利的内涵,既然是对过去的肯定,那么终其一生的肯定也是自然与合理的。而如果作为一种公权力的执掌者,那它的产生程序就有值得讨论的空间。现在的问题似乎有些复杂,我们的院士称号明明是名誉性质的,但它所享有的社会权威和综合利益,总让人忘记了它的名誉本质。看来,院士回归其名誉本质,方能卸下科技发展之重啊。

  □李隼(北京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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