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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潭:中国作协成被告,活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09:23 红网
作者:陈潭 最近备受争议的中国作协吸纳郭敬明“入会”一事,7日再起波澜。80后作家张一一在发出《致作协的公开信》呼吁中国作协取消郭敬明、宋祖德等“中国作协会员”会员资格未果后,日前又以“不作为”的名义,将中国作协告上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10月9日《西安晚报》) 郭敬明到底该不该入作协,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虽然郭敬明现已“黄袍加身”,如愿以偿“抄”进作协,但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这个结果。毕竟,中国作协尚保持着神圣的光环,在很多人看来,“文抄公”与中国作协的要求格格不入。这不,80后作家张一一以“不作为”的名义,将中国作协告上法院,中国作协成了被告。 在这份告中国作协“不作为”的《民事起诉状》里,张一一分别援引了《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二条“弘扬主旋律,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第五条“不断提高文学队伍思想道德修养”、第六条“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和第七条“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的相关精神,对中国作协的“不作为”提出质疑。 当然,张一一此举是否出于炒作的目的,在网上争议颇多,笔者不想凑这个热闹。单从状告中国作协来说,此举无疑值得称道。一直以来,“作家”是令人尊敬的职业,被冠以“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家传播和发扬了传统文化,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精神食粮,陶冶了人们的情操。作家是搞文字的,文字就是作家的眼睛,是容不得半点搀假的。 然而,当有道德瑕疵的“文抄公”堂而皇之地被破格选入中国作协,“作家”的光环从此暗淡无光。很难想像,中国作协与“小偷”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却因为“文抄公”与中国作协对上眼了,更加让人清楚明白,中国作协原来也产“小偷”。 滑稽可笑的是,王蒙“宽容”地认为,他推荐郭敬明加入作协并不是推荐一个道德楷模。诚然,作家只要本本分分,可以不是道德楷模。但是,中国作协更不应该是随便让人进出的垃圾场。所谓本着爱才的原则,只是虚的,最根本的还是“文抄公”的市场影响力。 作家陆天明认为“这是对中国作协的一种侮辱”,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明摆着,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中国作协与“文抄公”形成了某种利益链条,各取所需罢了。中国作协愿意堕落,何来侮辱之说? 中国作协成被告,活该!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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