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应尽快出台第二套房界定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09:19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余丰慧

  央行、银监会的“房贷新政”公布已半月之久,而关于“第二套房”如何界定,目前仍是一道糊涂题。10月10日央行副行长苏宁提出“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后,也引来了一片争议声音。

  由于没有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具体认定标准,给各家商业银行具体执行带来了困难,有些商业银行无奈停止了所有住房按揭贷款,等待具体细则出台。

  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从广义的“第二套房”来说,是指无论贷款与否,只要再次购买住房都属于第二套房;从央行、银监会防范信贷风险角度出发的“第二套房”来说,是指第一套房按揭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按揭贷款。前者的概念不是

人民银行、银监会能够确定的,而需要建设部、住房管理等部门来制定细则。后者的“第二套房”的概念,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其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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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即第一套住房是指有贷款购房行为的第一套住房。但是,央行、银监会主要监管信贷风险,有信用行为的,才纳入其监管范围,如果不是利用贷款购房投机,就不可能有信贷风险,也不是央行、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其他部门应肩负起这个责任。

  从这个思路上讲,根据有无贷款购房情况,“第二套房”完全可以从央行征信系统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

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但也有一些问题很难解决:第二套房的主体如何确定。夫妻各买一套房算不算第二套房?用未成年孩子名字买房,算不算第二套房?若一家四世同堂,现在有人结婚需要贷款买房,那这算不算购买第二套房呢?如果算,银行这种认定对他们显然不公;如果不算,这似乎又与央行此前的文件精神相违背……(见10月10日《新华网评》)。这些问题确实需要进一步明确,但这些问题又不是央行、银监会自身能够完成的。

  据笔者看,夫妻以各自名义分别购买住房,理应算作第二套房;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住房也应视为其父母买房。但对于四世同堂中已经成年而尚未结婚的人员,应该允许按规定按揭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这些事项的鉴别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关资料,更需要户籍管理、住房管理部门配合核实。

  因此,尽快由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第二套房”界定实施细则已经是当务之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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