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抵制网络歌曲,音乐家和谁一般见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08:42 南方新闻网

  作者:质数

  流行和经典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千变万化,流行音乐也是一样。《喜刷刷》这类网络歌曲去年还街知巷闻,今年就基本上只有老人跳扇子舞的时候偶尔听见,没想到居然开始被“联合抵制”了。昨天媒体报道,一众音乐界知名人士在京召开座谈会,“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喜刷刷”等歌曲在点名之列。如果不是抵制的态度特别严肃,用语特别官方,几乎让人怀疑是网络歌手“打救”老歌的自我炒作了。

  雅俗之争早不是什么新鲜事,《喜刷刷》是俗点,被点名表扬的《吉祥三宝》可能会雅点,但总比不上《蝴蝶夫人》这种通常只能穿西装去听的歌剧雅。雅俗之争虽然没有定论,但音乐之雅俗和睦共处很长时间了,除了当年讨论港台流行歌曲对大陆乐坛的冲击时,有人认为《美酒加咖啡》这类歌曲俗不可耐,需要封杀,“雅”这么大举地进攻“俗”的情形,已经多年不见了。

  可能因为网络歌曲之恶俗还是新鲜的,网络歌典是指诞生于网络、通过网络传播的歌曲,经验告诉我们,要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可是一个更艰苦的工作。网络的恶俗是洪水猛兽,势不可挡,这几乎是一定的,别的不说,看看网友的博客,同样都是日记体的文学作品,有几个能到《狂人日记》的水平,又有几个能媲美《少年维特的烦恼》,不但大部分内容都是恶俗不堪,情情爱爱,柴米油盐,更有甚者,错别字、病句通篇都有,有个做了妈妈的朋友,她的博客不但热情洋溢地记录孩子的意识流语言,更配上孩子早餐后拉屎的照片,大俗大恶莫过于此吧。

  但这样的网络文学也有追捧者,这样的文学作者也有自己的推广渠道,甚至冲入主流,徐静蕾在日记中自称老徐,

斗地主的故事也昂然写进了正规出版物。标准多元,尊重个性的社会,就会如此。

  以与会者之见,“广大音乐工作者和网络从业者一定要共同携手”这似乎也并非抵制网络之俗的好办法。网络是无边无际的大海,音乐工作者切不可把精力放在创作网络音乐作品上,除非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的网友。要知道琼瑶也在网上开博客,可目的却不是提高全体网友的情书写作水平,音乐家创作网络歌曲,对提升网络音乐的水平,恐怕更是杯水车薪。

  大不了借鉴网络的推广渠道和创作风格,但音乐家别和网友一般见识。要知道,网络音乐并非主流的音乐产业的生产渠道,音乐工作者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丰富百姓的娱乐生活,提高大家的欣赏水平,这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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